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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排(從左到右):美國駐華大使駱家輝,美國農業部長維爾薩克,美國貿易代表柯克,美國商務部長布賴森,中國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中國農業部長韓長斌,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高虎城,中國質檢總局局長支樹平,國務院副秘書長畢井泉;
前排(從左到右):美國副貿易代表馬蘭蒂斯,美國商務部副部長桑切斯,中國商務部副部長王超,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司長李成鋼
在處理知識産權的問題上,越來越多的經驗表明,批評與指責不利於解決問題,加強對話與合作才是主流。日前,在第22屆中美商貿聯委會上,中美雙方正式簽署了《中美知識産權合作項目框架協議》。今後如果企業遇到侵權糾紛,甚至發現美國在知識産權法律等方面不公正等問題,都可以通過相關渠道最後反映到對話平臺,得到更快速有效的解決。
2011年11月21日,成都,第22屆中美商貿聯委會。
在中國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和美國商務部部長布萊森、美國貿易代表柯克的共同見證下,中美雙方正式簽署了《中美知識産權合作項目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這是本屆商貿聯委會中方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也是本屆會議取得的突破性進展之一,更是美國有史以來第一次與他國在知識産權領域簽署綜合性合作框架協議,標誌著中美雙方在知識産權領域的交流掀開了一個新的歷史篇章,意義深遠。
架起雙向對話的橋梁
根據協議,中美雙方將共同設立專項資金,通過技術支持與能力建設提高公眾知識産權意識,在知識産權立法和執法交流等方面開展密切合作,共同改善知識産權保護與執法環境,探討構建和諧平衡的國際知識産權制度。這是《框架協議》中確定的知識産權合作方向。
中國商務部條法司司長李成鋼表示,中美在知識産權方面從幾年前就已在進行一些合作項目,但較為鬆散且綜合平臺作用不明顯。《框架協議》並不取代目前中國各知識産權職能部門與美對口部門已有的交流渠道,而是在於搭建一個雙向的、更廣闊的知識産權對話和研討平臺,通過在知識産權領域進行經驗分享和探索知新,雙方相互學習、彼此促進,推動中美雙邊經濟關係持續、互利發展,也表明雙方在知識産權領域的交流合作邁入了一個更加系統和全面的全新階段。
在《框架協議》下,美國承諾對中國提供知識産權方面能力建設和技術支持,承諾推動其立法和司法部門與中國相關機構加強交流,推動美各地方與中方各地方的交流合作,這有利於宣傳中國知識産權保護成績和提升影響力。此外,《框架協議》還將促進雙方知識産權機構與大學及學術機構之間的合作。
中美知識産權合作項目發揮作用後,對兩國的産業界而言,都有著實際意義。一方面,《框架協議》緊密了中美在知識産權方面的合作,雙方將在知識産權制度完善及知識産權意識提高等方面努力,從而增強打擊盜版等侵犯知識産權的行為,企業可從中受益;另一方面,根據《框架協議》建立的長效對話平臺,企業如果遇到侵權糾紛,甚至發現美國在知識産權法律等方面不公正等問題,都可以通過相關渠道最後反映到對話平臺,得到更快速有效的解決。
對話替代對抗,合作産生共贏
在處理知識産權問題上,越來越多的經驗表明,批評與指責不利於解決問題,加強對話與合作才是主流。實際上,中國並非首次與他國簽署知識産權領域的合作項目框架協議。早在1996年,中國就與歐盟簽署了為期6年的“中國-歐盟知識産權合作項目(一期)”,2007年-2011年又進行了二期合作項目。中歐項目的開展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系統進行知識産權合作的成功典範,受到中歐雙方的積極肯定。
然而,由於中美在知識産權工作發展水平方面的差異,加之美方一直不能持有平等心態,中美知識産權合作發展之路充滿艱辛。在中國2001年年底加入世貿組織前,雙方在知識産權方面的衝突不絕於耳,美國多次將中國列入知識産權“重點國家”、“觀察國家”等名單,雙方甚至多次瀕臨貿易戰。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美方還將中國訴諸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但案件結果是以美方主要目的落空收場。
李成鋼強調,中美雙方在知識産權領域既有分歧,也有共同的目標和利益共識。解決中美在知識産權方面的問題,需要有全面發展的中美經貿關係為基礎,更需要兩國在知識産權領域的深入交流與合作。一是中美雙方在遵循現有知識産權保護水平的同時,應尊重各國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歷史文化傳統和可承受能力,兼顧知識産權權利人和公眾利益之間以及不同發展水平的經濟體之間的利益平衡,推動知識産權制度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全面發展。二是中美雙方在共同應對新挑戰的同時,應努力尋求兼顧雙方利益的知識産權保護標準契合點。美國在多雙邊對華施壓屢次受挫後,也逐步認識到中國知識産權狀況對其切身利益的影響,所以不得不重新回到談判桌前,攜手合作。《框架協議》的商談和簽署過程凸顯了中國強化知識産權保護的決心和在國際舞臺上發揮更大作用的信心,也體現了美國心態和姿態的轉變,是雙方共同努力的結果。
據了解,《框架協議》簽署後,將由中方中國商務部和美方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美國專利商標局在商貿聯合委員會知識産權工作組指導下作為實施機構,負責起草並通過年度工作計劃監督其執行、監督每年資金使用情況。
隨著框架協議的逐步落實,中美在知識産權方面的相互關注將能在更有效的對話中得到解決,也將進一步提高中美兩國知識産權的國際化水平和對國際發展趨勢的影響力。中美知識産權合作項目的全面實行也將幫助中美逐步探索出適於雙方發展的知識産權保護模式,併為今後與其他國家開展知識産權合作項目提供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