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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
關鍵詞 代孕“八胞胎”
打擊代孕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建立相關法規對生殖輔助技術進行法律上的規範,嚴禁代孕。
本報訊 (記者湯南)“嚴禁代孕,唯一的依據只是衛生部的技術規章”。本報日前關於某富商通過代孕生了三胎八個孩子的報道昨日引起醫療衛生組市政協委員們的熱議。市政協委員、廣州市衛生局副局長張立指出,打擊代孕面臨無法可依的尷尬,希望通過省人大向全國人大呼籲,建立相關法規對生殖輔助技術進行法律上的規範,嚴禁代孕。
張立在分組討論時説,生殖輔助技術就是大家常説的人工授精、試管嬰兒,其主要服務對像是不孕不育的夫婦,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發展及各方面原因,有這個需求的群體很大,“很奇怪的是,稍微富有的家庭,往往這方面困擾比較多。”
張立透露,早在2007年,在白雲區就出現了五個媽媽代孕了八個孩子的情況。她指出,代孕跟法律允許的生殖輔助技術不同,它是利用第三方的子宮來孕育,“這不是簡單的物質交換,這是倫理問題。”
市政協委員、市皮膚防治所所長張錫寶十分贊成張立的意見,他説,中國目前狀況很糟糕,代孕給人感覺製造一個生命特別隨意,只要願意出錢,一生就可以生5個、8個。“其實生命是非常嚴肅的事情,它牽涉到倫理學、社會學及道德層面,包括社會公平的問題。”
如何規範生殖輔助技術?張立指出,目前,我國沒有代孕相關管理法規,只是衛生部關於生殖輔助技術條例中有一句話:嚴禁任何形式的代孕行為。“嚴禁是很空的,根本禁不住,應該建立法規進行規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