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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推進房産稅改革的試點工作。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也表示,2012年將繼續推進房産稅改革試點。然而,隨著2011年上海、重慶兩市試點房産稅改革以來,至今尚無城市表態會加入試點城市。
不過,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日前表示,房産稅的推廣,在上海、重慶之後,最有可能跟進的就是類似于廣州、南京這樣的大城市,當然,也不排除有中西部的二線城市會試點。
北京中原地産市場總監張大偉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2011年末以北京、武漢等為代表的城市,修改了普通住宅的認定標準有可能是為區分徵收房産稅的類別而做準備。
北京市住建委委員王榮武此前明確表示,房産稅將由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來研究。“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北京市還沒有開展試點的想法,如果需要也將開展試點。”
專家認為,房産稅的試點推出並不僅僅是稅種的完善,也是對樓市調控的中長期制度安排。對於地方來説,有利於地方稅收體系建設,解決地方財政收入來源問題。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認為,除了調節收入分配,房産稅將為地方政府提供穩定的稅源,一定程度上緩解地方政府財力緊張矛盾。但是,在“十二五”期間,房産稅全面開徵並覆蓋所有個人住房的可能性並不大。
至於房産稅徵收範圍擴大多少,社科院在《房地産藍皮書》中建議,房産稅試點在“十二五”期間應加快向全國推廣。房産稅的徵收宜從量從價綜合徵收,作為收入調節的重要手段。需要對免徵或起徵點加以論證,各地情況不一,要有所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