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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性減稅的必要性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6日 14: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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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傑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明年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對此大家都沒有疑義,但至於什麼是積極的財政政策,則見仁見智。積極的財政政策,既可以體現為相對增加財政支出,又可以體現為相對減少財政(稅收)收入。這裡的減少主要是指相對的減少,即在總量增加的同時出現的相對比重的減少。

  在應對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衝擊過程中,我們主要採用的是相對增加財政支出。這能直接增加總需求,可以很好的發揮抵禦外來衝擊的作用,但是缺點在於政府可能缺乏足夠的信息,容易出現財政支出效率的降低。這一點在財政支出包括很多長期投資項目時十分明顯。政府主導的投資項目容易出現無效投資、過度投資等問題。相比之下,通過減稅,資金返回到千千萬萬的居民與企業手中,由他們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投資和消費,能夠保證這些資金的使用效率。

  根據供給經濟學,減稅並不僅僅是增加了居民和企業的可用資金,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他們工作與生産的積極性。從這個角度看,減稅就像一個強有力的杠桿,具有四兩撥千斤之效。對於企業來説,在生産規模和銷售收入不變的情況下,減稅就會增加企業利潤,企業有動機增加投資。比如減稅100萬元後,企業新增投資可能是500萬元,新增投資遠大於減稅金額。這是因為稅對應著利潤、投資金額對應著銷售收入,而利潤與銷售收入之間具有多倍擴張的關係。

  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決議中,“完善結構性減稅”在財政政策中排在第一位。這説明在今後一段時間,積極的財政政策將主要體現為減稅。這在方向上是正確的,值得擔心的是減稅力度夠不夠大。實際上,自2004年以來,我國就一直在進行結構性減稅,即部分稅種減稅、部分稅種增稅。

  過去幾年的結構性減稅並沒有能夠阻止財政收入的高速增長。結果是財政收入所佔GDP的比重從2002年的15.7%一直攀升到2011年的22.8%(根據前三季度財政收入與名義GDP同比增速,預測全年財政收入與名義GDP並計算二者比例,計算結果遠低於前三季度財政收入所佔前三季度名義GDP的比例)。這九年時間總共提高了7.1個百分點,其中沒有任何一年出現下降。即便年內出臺多項減稅政策,2011年財政收入仍將第一次超過10萬億元,所佔GDP比重將比2010年的20.7%提高2.1個百分點。這不僅是2002年以來提高幅度最大的一年,也是1995年見底(當年10.3%)回升以來提高幅度最大的一年。可見,過去幾年的減稅不僅是結構性的,也是局部性的,整體上出現的是增稅局面。

  上述財政收入數據還沒有包括政府的其它收入。如果把其它收入納入進來,廣義財政收入所佔GDP比重在近幾年的提高幅度更加驚人。比如全國土地出讓收入從2007年的1.3萬億元躥升到2010年的2.7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基本均為國有)的凈利潤從2007年的0.45萬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0.9萬億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包括國有金融企業)利潤總額從2007年的1.58萬億元膨脹到2010年的1.99萬億元(假設其中50%為國有股份所得的凈利潤,以便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凈利潤加總)。納入上述三項其它收入後,廣義財政收入所佔GDP比重從2007年的28.9%上漲到2010年的32.2%,提高3.3個百分點,而同期狹義財政收入所佔GDP比重提高1.4個百分點。

  今後一段時間的減稅應該和過去的減稅有所不同,在減稅力度上要明顯大於以往,要從局部性的減稅轉向整體性的減稅。整體性減稅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結構性減稅並不矛盾。部分稅種的結構性減稅完全可以抵消其它稅種的結構性增稅、進而實現整體稅收收入的相對減少。作為一個衡量標準,財政收入所佔GDP的比重要有所下降。在達到這個標準時,我們才能説出現了整體性減稅。如果財政收入的比重繼續提高,那麼減稅就仍然是局部性的。

  整體性減稅是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的迫切需要。一方面,在財政收入連續多年高速增長後,經濟結構出現明顯的失衡,居民收入所佔比重過低,消費需求不足。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加快經濟結構調整時,首先提到的就是著力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合理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整體性減稅是增加城鄉居民收入與消費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歐洲債務危機愈演愈烈,明年全球經濟增長將會受到嚴重的衝擊。在應對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過程中,我們除了增加財政支出,還實行了寬鬆貨幣政策,後者帶來通貨膨脹與房地産泡沫,副作用嚴重。為了應對新一輪危機,我們需要採取不同的措施,進行整體性減稅。可以説,整體性減稅既有利於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又能幫助調整經濟結構、管理通脹預期,是一石三鳥之計。考慮到減稅政策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來規劃、批准、實施、見效,我們要儘早開始減稅政策的擬定。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雖然沒有明確提出整體性減稅,但實際為整體性減稅預留了政策空間。與往年不同,這次會議決議並沒有要求“保持財政收入穩定增長”。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新表態。

  (作者繫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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