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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悠買房者成被告 黑仲介如何騙到百萬貸款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15日 10: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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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産市場低迷,一些“黑仲介”不惜鋌而走險。 楊威/CFP供圖

  業內稱房産市場低迷廣州發生多起黑仲介騙貸案   案發總金額超過2000萬元警方提醒市民多加注意

  房地産“黑仲介”精心佈局,等待購買二手房需要銀行貸款的業主上鉤——在仲介熱情地代辦各種手續後,銀行發放的貸款卻悄悄地轉入一個第三者的銀行賬戶上,最終進入“黑仲介”的腰包。如此,賣房者遲遲拿不到房款,買房者不僅得不到房子,還要背上百萬元的銀行房貸。這是近日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故事。

  捲入這宗離奇案件的當事人向記者報料,記者經過深入調查,試圖揭開一宗房貸詐騙案的面紗。據知情人士透露,近日限購令下房地産市場低迷,不少房地産仲介機構在倒閉前鋌而走險謀求騙貸,廣州已發生多起類似的詐騙案,案發總金額超過2000萬元,有不法房屋仲介人員已被警方抓捕。

  文/圖 本報記者何濤、楊洋(署名除外)

  本答應與記者見面,但臨到前,胡永華還是改變了主意。今年37歲的他家住廣州荔灣區,近日可謂煩惱不斷——接連成為兩宗案件的被告,而且都輸了官司。所有麻煩源於一次購房行動。

  理想房源送上門來

  熱情仲介包辦一切

  “2010年8月的一天,鄭哲峰請我喝早茶。我無意中提到想買一套房子,鄭哲峰説他是一家房産仲介的老闆,可以幫忙介紹。”胡永華説,他與鄭相識多年,此前一直不知道對方是仲介老闆。

  鄭哲峰開的公司名為隆鑫房地産代理有限公司,在其介紹下,胡永華看中了一套位於廣州市越秀區東華西路的三房套間,面積97平方米。“我對鄭説,你幫我辦好所有手續。”他去公證處辦了一份委託書,“我很相信他。”

  對於胡永華來説,買房並不是輕鬆的事,他還沒結婚,“幫人打工,月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他看中的房子售價160多萬元,以其收入根本買不起。但在仲介的“幫助”下,一切似乎都不是問題——他“順利”通過銀行貸款買了房子。付款計劃是自己付首期款50萬元,剩下117萬元申請銀行貸款。“我將50萬元現金分三次給了鄭哲峰,對方沒打收條。今年3月份,房子轉到我的名下。”

  “首付是我朋友給的。其中10萬元是一個朋友提取住房公積金借我的,還有40萬元是女友給的。”胡永華説女友40多歲,是本地人,很有錢,但不願透露姓名。

  胡永華直接將50萬元交給鄭哲峰,然後由其交給賣家。這種做法有些不合常理,他解釋,“因為第一次購房,我什麼都不知道。”

  由於胡永華稱手上沒有對方收到50萬元的收據,到底是誰給的首付仍有爭議。“我們要胡永華提供轉賬證明,他提供不了。賣房者謝集文確實收到了50萬元,但他稱是仲介李曉帆給的。”廣州市一家擔保公司的林姓負責人説,他被捲入事件。

  收入證明可造假

  有擔保就可提前放款

  以胡永華的收入標準,應該不能從銀行貸到100多萬元。

  記者看到一份用於申請華夏銀行廣州分行貸款的《職業及收入證明》稱,胡永華是“廣州市旺佳貿易有限公司”拓展經理,月收入18000元,年收入21.6萬元,並蓋有該公司的公章。胡永華説,這是仲介弄的假證明。

  該證明上有華夏銀行廣州分行客戶經理填寫的信息,註明調查其真實性的方式是“實地”,上面有銀行客戶經理的簽名。

  今年2月28日,林姓負責人拿到銀行提供的擔保業務資料。他的公司主要從事銀行房貸提前放款的擔保業務,“很普遍,主要針對二手房交易。”

  根據有關規定,二手房按揭借款的操作流程是,房屋經評估後,銀行對貸款資料進行審核,然後買賣雙方到房地産交易中心辦理抵押過戶。在領取新房産證、辦理他項權利抵押證明後,銀行才發放貸款。

  “通常需要3個月左右。所有賣家都想儘快拿到房款,現在只要買賣雙方已經辦妥了過戶變更,有擔保公司擔保並出具擔保函,很多銀行就提前放款。擔保收費標準按擔保金的1%。~1.5%。收取,期限通常在一兩個月之間。”林姓負責人説。

  “在擔保期間,萬一房子因原業主被第三方起訴,交易房産被第三方查封,無法正常辦理抵押,辦不了他項權證,沒有正常抵押,銀行就要向買家或者我們追索。”

  直接偽造假房産證

  貸款打入第三者賬戶

  離奇的是,銀行放款的100多萬元房貸最終並沒有打到賣房者謝集文的賬上,而是打到了第三方陳振華的賬上。

  胡永華説,“仲介公司做了一本假的房産證,把謝集文的名字改成了陳振華,然後拿來一些空白合同要我簽字。”

  “我們通過非官方渠道去查了前一手房東的檔案,是謝集文。銀行在審核資料時應該查清楚,但他們相信了仲介提供的假房産證。”林姓負責人説。

  6月18日,林姓負責人獲知該擔保業務可能有麻煩。他説,6月29日查冊發現該房6月27日已被查封。後來查明,因謝集文遲遲未收到尾款,就請律師追討,並向法院申請查封。至此,該房産已無法抵押給銀行,擔保公司和銀行都面臨鉅額財産損失的風險。

  擔保公司存放在銀行從事擔保業務的200萬元被凍結,“近期已經解凍了75萬元,還有125萬元沒解凍。” 為弄清來龍去脈,林姓負責人自行展開了調查。他認為,“陳振華”是仲介公司故意弄出來的,為了把錢轉到其賬上。銀行沒有審核交易的真實性,致使貸款未發放到真正的業主手上。

  但銀行的客戶經理阿玲説,“我們也是受害者。放款憑擔保函,擔保公司應該與我們一起審核,但是他們沒去。該案我是按照規章制度來辦的,審批部門也沒有特別要求到房産局去查。” 她説該業務是同事李鵬轉給她的,“他不是正式員工,做不了貸款。”事後才知道,李鵬是仲介李曉帆的表哥。“沒想到他居然會幹這樣的事。”目前李鵬已從銀行離職。

  已有多宗詐騙案發生

  黑仲介騙貸手段頻出

  事後,華夏銀行廣州分行將胡永華和擔保公司告上了法庭。2011年9月29日,越秀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解除銀行與胡永華之間簽訂的《個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由胡永華向銀行償還100多萬元的貸款本金,擔保公司免責。此外,在另一單官司中,原房東謝集文也將胡永華和仲介李曉帆告上了法庭,已過戶到胡永華名下的房産要歸還謝集文。

  “到現在,我全部都輸光了,我還能怎麼樣。銀行也清楚,我還不起這筆錢。” 胡永華試圖與銀行談判,“前段時間,銀行説讓我拿回50萬元首付還貸款,我説還了50萬是不是其他不用還了。但銀行沒答覆。”

  網上曾有過仲介找虛假購房人合謀騙取銀行貸款的消息,胡永華的買房者身份受到質疑。他説,“我絕對沒有和他們合夥,騙銀行的錢是違法的。”

  今年3月份,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官網上發出《關於立案查處隆鑫公司涉嫌違規經營的公告》稱,這家房産仲介在促成房屋買賣過程中,在買房者取得新房産證後,未按約定通過按揭方式向賣方支付房款,而是把房産另行抵押融資。

  胡永華説,他知道另有幾名買房者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在我住的小區裏有一個陳姓買房者,他朋友用他的名字去買房,同一家仲介代辦,他簽了一些空白的合同,仲介拿了合同去辦手續,後來銀行把近140萬元貸款打到了陳振華的賬戶上。”

  阿玲稱,她聽説仲介採取這種方法騙銀行貸款,總金額已達2000多萬元。目前,仲介公司相關人員已被警方控制。

  “黑仲介”滲入銀行業務

  市民如何規避騙貸風險?

  在某種程度上,銀行與房産仲介是利益共同體,銀行需要仲介拉房貸業務,仲介也需要銀行提供貸款給客戶。林姓負責人説,時下有些銀行與仲介機構會合作——有仲介把二手房貸的業務集中到一家銀行辦理,更有甚者,個別房産仲介直接成為銀行客戶經理的助理。一些仲介人員還去銀行應聘,進入一線隊伍。

  辦理二手房交易時,買賣雙方出於對銀行的信任,簽署合同時往往不會太在意內容條款。在這種情況下,“黑仲介”就有機可乘。

  林姓負責人稱,銀行與仲介的合作大部分是良性的。但今年由於限購導致房地産市場低迷,讓“黑仲介”有了騙貸的想法,銀行也難以防範。“許多房産仲介在倒閉之前撈一把。” 為規避風險,阿玲説制度已發生變化,“不管誰介紹都要看原件,多調查。”

  那麼市民呢?林姓負責人提醒,買房前一定要查冊,了解原業主的真實情況。交易之後,歸檔期一過,馬上辦房屋抵押。房屋買賣雙方一定不要全權委託仲介去辦理手續。

  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建議,二手房屋買賣,賣家必須慎重與買家簽訂買賣合同,合同應注意約定餘款要落實到位,若未能依時依約收到餘款,約定賣家享有合同解除權並要求支付數額較高的違約金。買家向銀行申請放貸時亦須謹慎簽署相關文件,確保其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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