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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和各地政府強力的經濟、行政手段調控下,房價終於開始下跌,但是成交淡靜。這説明,更多百姓想擁有住房或改善居住條件的合理願望還未能實現。筆者認為,今後的調控目標除了應該繼續促使房價回到合理區間外,也要促進房屋成交量達至合理水平。這要靠在政府的主導下,開發商和購房者對未來房價的合理回歸達至一種共識。
商品房價格的走勢,應由市場決定。這似乎是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按照古典的勞動價值論,商品價格最終是要圍繞其價值,即凝聚其中的社會必要勞動量;按現代很多經濟學家們都信奉的一般均衡理論,只要有充分競爭,商品價格能達至一般均衡的狀態,使消費者獲得最大效用,企業家獲得最大利潤,不勞政府干預。但是,住房不是一般商品,建房所用的磚頭瓦塊、鋼筋水泥可能是充分競爭的一般商品,這部分價格完全應交給市場去決定。在現實房價中,這部分可以看做是一個常數項。
房價中,還有相當一部分是地價,即購房者對土地使用權所付出的租金,只不過是以一次性形式支付。土地不是什麼人類勞動的産品,本身沒有價值,其使用權的租金水平沒有什麼價值可以圍繞;由於老祖宗只給我們留下這麼多可供蓋房的土地,不可能因充分競爭而使其使用權的租金水平達至什麼一般均衡水平。也就是説,地價水平無章可循。按中國現行土地制度,土地使用權的租金,是政府主導的。房價的高低不只是磚頭瓦塊、鋼筋水泥價格的變化,而在很大程度上受地價的變化影響。政府調控房價,一定程度上也是在調節地價水平。
購房者為土地使用權所付出的租金,在轉讓或出租房屋時是可以回收的。如果地價走高,回收就可望超過付出,使買房不僅能改善居住條件,也能成為很好的投資選擇。投資者多是追漲殺跌。房價走高,更能刺激人們購買的慾望。以自住目的的購房者,想到以後房價還要繼續漲,也可能在現實需要並不十分迫切的情況下,先買了再説。可當大家都預期房價走低,也就是房價中所包含的地價還要下跌,為投資而購房者自然不會出手,為自住而買房的人也會等再便宜些才肯買。
如果政府能明確地廣而告之,要把房價調節到什麼水平,開發商該分享到什麼程度,大家心裏就都有了數。對房價合理回歸形成共識後,識時務的開發商就會痛快地把房價降至合理水平,收取自己該拿的那份;購房者知道了房價底線,該出手時就出手。這樣房地産市場也許就能回歸理性,進入正常狀態了。
至於應該把房價調整到什麼水平?其標準應該是能讓百姓實現合理的改善居住環境的要求,讓房地産的成交規模與宏觀經濟增長速度相適應。至於具體的數值,有學者説10%,有專家説20%,也有的認為,應該是居民收入的多少倍……。筆者認為,茲事體大,這個數據關乎人民幸福,關乎整體經濟發展,不能靠拍腦袋想出來,必須經廣泛深入的調查統計,才能得出科學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