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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裝修標準自定義 世茂旗下豪宅被指與宣傳不符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8日 09: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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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葉書利 發自北京

  北京“世茂宮園”被世茂集團官網宣稱為旗下“最頂級的精裝修公寓豪宅”,但是該樓盤一位購房者向《每日經濟新聞》投訴説,自己花了近800萬元購買的房屋,裝飾石材卻大面積破裂,使用材料甲醛嚴重超標。此外還存在施工材料工藝偷工減料、隱蔽工程及消防設施不合格等諸多問題。

  該業主要求開發商將房屋還原成毛坯交房,同時以1.2萬元/平方米的標準退回近240萬元精裝修費用。開發商相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應説,一切待交房後再説。

  800萬買一套“問題房”?

  新年即將到來,又將迎來花了近800萬元購買的豪宅交房日期,本是雙喜臨門,但對於北京世茂宮園業主、北京某科技公司負責人張倩(化名)來説,交房卻成了年前最大的煩心事,而且目前還沒找到解決辦法。

  今年6月5日,先後兩次參觀了位於北京CBD區域的北京世茂宮園樣板間,正遇上開發商推特價房促銷,張倩以所在公司的名義,與樓盤開發商北京鵬麗花園房地産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鵬麗)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以795.53萬元的總價購買了該樓盤一套總建築面積202平方米、裝修標準為1.2萬元/平方米的精裝修房。

  簽合同時,張倩所在的北京某科技公司(以下簡稱購房單位)按約定先支付了總房款的30%,以及印花稅3978元。按照約定,餘下70%房款待一個月後開發商將蓋完章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交還給購房單位時再補繳。

  按照合同約定,原定交房日期為12月31日前。6月25日,張倩收到北京鵬麗的“房屋通知書”,通知業主帶齊相關資料,去售樓處辦理相關手續,並稱已基本準備好了交房的相關事宜。

  走進樓盤現場,張倩稱她看到的與其想像差距甚遠:施工現場極為零亂,且沒有任何安全保護措施。打開自己購買的305室房門時,張倩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形容當時的景像是“觸目驚心”:地面大理石基本鋪完,但大理石上的裂紋縱橫交錯,大理石銜接處也有裂縫,最大裂縫寬度達約1厘米,一根手指頭都插得進去。衛生間鏡前燈的電線與木頭背板緊密相貼,中間沒有做任何防火措施。從事房地産業的張倩還認為,房屋裝修過程中使用了甲醛嚴重超標的材料,施工材料工藝也存在偷工減料和隱蔽工程等諸多問題。

  開發商:一切等交房後再説

  張倩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説,她與開發商溝通,一開始對方工程部負責人否認了她反映的問題,當她出示了所拍房屋現場照片,並説服對方實地考察後,對方承認此套房屋的裝修材料存在瑕疵,但否認産品本身有質量問題,並同意整改。

  但張倩認為,整改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不能接受。對方又提出了新的解決方案:換房。

  北京鵬麗拿出三套房源供張倩選擇,張倩皆不滿意。第一套房僅170平方米左右;第二套房位於四層,“感覺不吉利”;第三套房源位於10層,但“景觀不太理想”。

  新方案被否決後,雙方又回到原先的整改方案。

  張倩提出的整改建議是:開發商負責購買裝修材料,由張倩請裝修隊伍施工裝修,裝修工作由開發商管理,工人工資由開發商支付。但開發商對該方案的回應是“不行”。

  最後,張倩提出以毛坯房交房,但開發商需退回精裝修費用。精裝修費用標準為該樓盤宣傳時的1.2萬元/平方米,合計約240萬元。

  開發商斷然拒絕,理由是《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沒有1.2萬元/平方米精裝修標準的相關細則。

  張倩承認,《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確實只標明了以精裝修房交房,但沒有寫明費用標準。不過,她提出了三條證明:首先,銷售人員發給自己的促銷短信內註明了樓盤位置及樓盤裝修標準。張倩將該短信轉發給記者,短信中確有“精裝修12000的標準”的字樣。其次,該樓盤一些宣傳資料也有此宣傳語;第三,“我們發現房屋質量問題後,與開發商相關人士的初次有錄音的溝通中,對方也承認了精裝修的宣傳標準為1.2萬元/平方米。”

  對於精裝修標準的爭論,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精裝修”標準有高低之分,但同等價位的裝修費卻沒有行內統一標準,通常由開發商自己定價銷售。換句話説,精裝修標準由開發商“自定義”、“自宣傳”。

  據張倩介紹,多次交涉及僵持後,10月中旬,開發商終於答應張倩提出的毛坯房交房條件,但只答應返還張倩二三十萬元的精裝修退款。

  “這無法接受”,張倩認為,按此計算,自己所買房屋的精裝修標準才1000多元/平方米。

  對於張倩反映的裝修質量問題及要求毛坯房交房並退還裝修費用的情況,北京鵬麗相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回復説,首先,6月底開發商發出的“房屋通知書”只是為了告知業主,開發商會按照按合同約定正常交房,不會延期,並未讓業主去現場看房;其次,6月底張倩通過非正常手段進入樓體,而非經過客戶部、銷售部等正常程序進入現場,這是不對的;最後,對於房屋質量問題的爭論,不是由開發商或業主説了算,而是交房驗房時由相關部門出具工程質量驗證報告來決定。

  對於記者提出的大理石裂紋及業主與開發商相關人士的溝通情況,該人士稱,“確實不太清楚”。她強調,如果業主真覺得利益受到了損害,待交房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目前一切待交房後再説。

  據其介紹,房屋將於12月26日~30日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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