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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單位行賄罪 吉峰農機子公司被罰120萬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7日 09: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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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隔逾半年,吉峰農機下屬子公司重慶吉峰農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公司”)一董事涉嫌單位行賄罪被捕一事,有了最新進展。

  昨天,吉峰農機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接到重慶公司報告,獲悉該事項已審理判決。重慶地方人民檢察院對重慶公司、重慶公司董事賴寒涉嫌單位行賄罪向重慶地方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在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近五年期間,賴寒為維護市場競爭地位,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好處費共計41.75萬元。

  據公告,11月22日,重慶地方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判決賴寒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重慶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120萬元。根據法律規定,該判決應于2011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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