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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6日,四川上市公司吉峰農機(300022)在證監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公告:其下屬子公司重慶吉峰農機公司(下稱“重慶公司”)董事賴寒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公安機關逮捕事宜。昨晚,吉峰農機發佈公告稱,近日公司接到重慶公司報告,獲悉該事項已審理判決。
吉峰農機昨晚公告稱,重慶地方檢察院對吉峰農機重慶公司、重慶公司董事賴寒涉嫌單位行賄罪向重慶地方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公訴機關指控,吉峰農機重慶公司為吉峰農機2005年3月在重慶投資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賴寒擔任重慶公司董事、總經理,負責吉峰農機重慶公司全面工作。在2006年5月至2011年3月近5年期間,賴寒給予國家工作人員好處費共計41.75萬元。
2011年11月22日,重慶地方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判決結果如下:一、賴寒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二、吉峰農機重慶公司犯單位行賄罪,判處罰金120萬元。
在法定上訴期內,吉峰農機重慶公司、賴寒沒有提出上訴請求。根據法律規定,該判決於今日起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