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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北京的購房稅收優惠“新政”叫好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6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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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經濟週刊》評論員

  北京市住建委與北京市地稅局日前發佈通知稱,自2011年12月10日起,該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調整為按照全市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結合區位調整系數確定。為此,北京市享受優惠政策住房的價格上限最高為38880元/m2,最低為17280元/m2。

  上述調整客觀上起到了放寬優惠政策適用範圍,從而有助於自住型、改善型購房者降低交易稅費負擔的政策效果,因此,坊間不乏觀點認為,當此房價開始出現鬆動之際,此類做法很難洗脫“托市”之嫌,似有違于中央再三強調的“房地産市場調控絕不可以有絲毫動搖”的政策。

  我們不能認同此説,依據在於:其一,本輪房地産調控之所以一改過往疲弱態勢,最直接、最敏感的變量即在於堪稱決絕的限購政策。反過來説,只要房地産調控仍然堅守限購底線(反面例證如佛山、成都),那麼,無論其他政策作何微調,業已反轉的房地産市場基本走勢都不可能再次反轉。

  其二,房地産調控並不等同於房價調控。事實上,無論是從調控本身的正當性或是有效性出發,房地産調控的中間目標除了推動房價合理回歸,必然還包括促進房地産行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而後者,又必然需要在“有保有壓”的分類指導原則下,堅持鼓勵與引導自住型、改善型住房需求。

  其三,房地産調控的終極目標是保障國民居有其所和促進國民福利增長,因此,嚴苛的調控難免一定程度上“誤傷”到剛需,如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提高至40%以上、利率提高至基準利率1.1~1.2倍,等等,當下有必要選擇性地逐步對此予以矯正。中國的高房價中本來就包含有政府過高的分成比例,因此,專就普通住房交易的稅費減徵無疑更合“讓利於民”的政府自改革基本取向。

  以限購為核心的“史上最嚴”房地産調控生發于持續多年房地産價格過快上漲,以及投機性投資需求佔比畸高的市場態勢,目前來看,這種態勢確鑿無疑地已經出現拐點變化。

  拋開房地産“硬著陸”可能産生的系統性風險不論,時下針對“一刀切”式政策微調的合理性起碼不再是利益集團的主觀臆造。

  今年年底,全國將有近10個城市“限購令”即將到期,雖然説,這些城市選擇續期的可能性應該不小,但是,限購這種“不得已而採取的辦法”終究會有退出的一天,而到那個時候,房地産調控取得的成果會否瞬間灰飛煙滅,完全取決於在此之前能否做到未雨綢繆,“有保有壓”地塑造出一個既非沸反盈天,又非死氣沉沉的供需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國民福利增進相配套的新房地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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