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昨天,農業部與監察部就進一步加大農村集體財務公開力度聯合下發通知,要求按照新修訂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規定》,真正把農村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落到實處。按要求,今后土地徵佔補償須專項公開。
《規定》指出,財務公開的內容包括財務計劃、各項收入、各項支出、各項資産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規定的公開內容進行逐項逐筆公開。凡涉及集體土地徵佔補償及分配情況,集體資産資源發包、租賃、出讓、投資及收益(虧損)情況,集體工程招投標及預決算情況等重大事項,應當進行專項公開。《規定》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