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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發出通知,在全國範圍內對發電用煤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同時適當調整電力價格,試行階梯電價制度。
今天國家發改委上調了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並在昨天對電煤實施了臨時價格干預,在國家發改委看來,這兩項政策有利於遏制煤電輪番漲價的情況 保證電力供應,與此同時推出的居民用電階梯電價,按照試點地區的情況看,大部分居民的用電負擔不會增加。
國家發改委表示,從2011年12月1日起,我國將全國燃煤電廠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約2.6分錢,將隨銷售電價徵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4分錢提高至0.8分錢;對安裝並正常運行脫硝裝置的燃煤電廠試行脫硝電價政策,每千瓦時加價0.8分錢,以彌補脫硝成本增支。上述措施共影響全國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約3分錢。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制度,80%的居民戶電價不作調整。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李才華告訴記者,對發電企業來説呢,這個經營狀況,會有所好轉,發電的積極性會提高。對於工商企業來説,這個電費負擔會有所增加,可以起到促進經濟結構條增和節能減排的作用。對居民來説,擁有80%的用戶不提價,應該説能保證大多數居民的電價穩定。少數用電多的居民,將有所增加。
在對電煤實行臨時價格干預中,將適當控制合同電煤價格漲幅,規定2012年度合同電煤價格漲幅不得超過上年合同價格的5%。從2012年1月1日起,對市場交易電煤規定最高限價,秦皇島等環渤海地區主要港口5500大卡電煤平倉價最高不得超過每噸800元;通過鐵路、公路運輸的電煤市場交易價格,不得超過煤炭生産經營企業2011年4月底的實際結算價格。電煤價格在全國範圍內基本穩定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及時公告解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 李才華告訴記者,所以這一次措施是有機的整體,首先控制煤炭價漲幅,是一個前提,這個你如果不控煤價,光調電價,有可能煤電價輪番漲價的怪圈。只有控制煤價的前提下,調整才能緩解,才能協調好兩大行業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