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歷史政策回顧:2008年北京普通住宅標準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6日 07: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搜房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008年11月24日起,市住建委發佈北京普通住宅標準根據房價現狀調整。2008年11月23日,市建委就本市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發佈通知,此前按土地級別及單價區分的辦法改為按環線及房屋總價區分,更多房屋將被認定為普通住宅。

  目前本市對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除涉及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單套建築面積外,還明確要求“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標準規定,普通住宅平均交易價格根據環線和房屋總價劃分為四檔,三環以內總價215萬元/套、三環至四環之間175萬元/套、四環至五環之間165萬元/套、五環以外100萬元/套的房屋,將為認定為普通住宅。

  按照建築面積140平方米計算,普通住房單價三環內為1.84萬元/平方米以內,三環至四環之間為1.5萬元/平方米;四環至五環之間為1.4萬元/平方米;五環以外為8571元/平方米。首次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房屋單價範圍將更大,購房者的選擇餘地也會更多,而且可以享受1%的契稅稅率。

  北京市普通住房認定條件

  ★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指總的建築面積/總的佔地面積,容積率愈低愈好);

  ★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熱詞:

  • 普通住宅
  • 普通住房
  • 級別土地
  • 住宅標準
  • 三環
  • 四環
  • 建築容積率
  • 2008年
  • 五環
  • 住宅小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