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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普通住宅標準三年未變 小戶型首套房契稅“被豪宅”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5日 07: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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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報訊(記者 齊琳)儘管為了避免稅費調控措施誤傷剛需族,國稅總局等三部門去年曾發佈《關於調整房地産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惟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然而記者昨日獲悉,該政策由於北京市普通住房標準三年未變,隨著房價的上漲,北京七成新房無奈“被豪宅”,上述國稅減稅政策執行一年來形同虛設。

  剛剛結婚的白先生去年在大興黃村首付三成購買了一套89平方米的兩居室做婚房,為了能在下個月順利收房,小兩口東拼西湊地借來了相關的契稅等費用,卻收到開發商的通知,由於房屋總價超過120萬元,按照北京市規定,契稅須按照“豪宅”來繳納,即總房款的3%,而並非之前自己預想的1%。

  “89平方米、150萬元的房子在五環外太普遍了,我們既是首套房、又是自住,怎麼能按豪宅繳稅呢?”對於白先生的疑惑,記者查詢得知原來是三年未調的北京普通住宅標準惹的禍。

  按照原有的規律,普通住宅標準應每年年初根據上一年的平均房價調整一次,然而在過去的三年間,儘管房價幾乎漲了數倍,但標準卻沒有調整,直接導致大多數房産因總價太高而被認定為非普通住宅。

  對此,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形勢下,暫不調整標準主要是為了穩定住房價格,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然而,業內人士表示,標準調整與否直接關係到購房者繳稅多少,大量房源“被豪宅”,購房者要繳納更多稅費。

  “對購房者來説,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的最大區別在於交易時所繳納的營業稅。”鏈家地産首席分析師張月告訴記者,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契稅最高相差超過兩倍,而大多數五環外區域都是初次置業的自住需求,卻因為價格高於標準,變為非普通住宅了,受影響較大,這與政府鼓勵自住與改善性需求的初衷相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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