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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嫌疑人指認用於提煉毒品的感冒藥(翻拍照片)。IC圖
早報記者 李克誠 實習生 楊海亮
因為染上毒癮,江蘇兩名“80後”男青年分3次購買了800多盒感冒藥“新康泰克”,並以此提煉出了95克冰毒。早報記者昨從南京市溧水縣法院獲悉,該院受理的江蘇首例“感冒藥制毒品案”已審結,兩人因從感冒藥中提煉出冰毒原料,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為防止不法分子從感冒藥物中提取毒品原料,早在2008年國家食藥監局就下發“限購令”,即各大藥店一次最多只許出售5盒含有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多為感冒藥)的藥品。而上述案件的兩名被告人卻輕易地從多家藥店大量購買“新康泰克”。
違規
一次購400盒“限購藥”
據檢方指控,2011年4月左右,江蘇揚中籍男子王某與句容籍男子陳某通過網絡結識後,共同商量合夥製造冰毒甲基苯丙胺。2011年6月初,兩人在南京溧水租賃房屋,分3次從鎮江句容、南京溧水等地購買800余盒復方鹽酸偽麻黃鹼緩釋膠囊(即感冒藥“新康泰克”),並利用購買的設備、試劑提煉製毒原料麻黃鹼。檢方認定,兩人共同製造冰毒95克。
日前,溧水縣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鋻於兩被告人係初犯,且歸案後認罪態度良好,對兩人均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沒收財産5萬元。
在庭審中,兩名被告詳細交代了購藥經歷:第一次,兩人在溧水等地跑了七八家藥店,買到100多盒;第二次,陳某到南京、句容等地,買了200多盒;最後一次,陳某托朋友聯絡一家溧水藥店,一次買了兩箱400盒。
尷尬
違規藥店“無法”處罰
2008年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管理的通知》(即俗稱的藥品“限購令”)之後,南京市也做出規定:藥店一次性出售5盒以上限購藥品,顧客需到派出所開具證明、進行身份登記。
然而,在本案中,兩被告人從藥店最多一次性就購買了400盒“新康泰克”。據事後了解,這家藥店不僅沒有登記購買人信息,而且連藥品的用途和去向也都沒有詢問。案發至今,這家藥店也未受到查處。
對此,南京市食藥監局安監處長高強無奈地表示,國家藥監局只下發了“限購”通知,卻沒出臺具體處罰辦法,所以監督起來有一定難度。據他介紹,溧水“制毒案”案發後,市區兩級藥監部門專門開會進行了研究,可是“翻遍目前的法律法規,都找不到處罰的依據”,最後只得責令涉案藥店改正,而無法作出處罰決定。
此案主審法官也表示,該縣法院已向藥監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對於含麻醉、興奮劑可能涉毒的非處方藥,建議限制購買,非正常的大宗交易要實名登記,並且密切注意藥品的用途和去向,發現異常要通知公安機關。
南京藥監部門也表示,他們準備將含麻黃鹼成分的“限購藥物”全部納入“特藥系統”(主要是麻醉類藥品和精神類藥品)。今後,各大臨時藥房銷售這類“限購藥”,數據將全部上報,接受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