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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調委缺經費 半年調解140宗醫療糾紛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4日 09: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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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免費調解。 CFP供圖

  南方日報記者 趙琦玉 陳楓 11月16日下午2點30分,廣州市麓景路7號老乾大廈10樓,廣東和諧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省醫調委)的辦公室內,大圓桌旁圍坐著各路人馬——人民調解員、法律專家、保險專家、醫學專家、書記員、患方、醫方。

  此時窗外淫雨霏霏,屋內氣氛十分緊張,對坐的醫患雙方緊摳對方陳述的每一字每一句,不久前上演的醫鬧一幕,仿佛一不小心又要重演。

  在“醫鬧”頻繁上報紙頭條乃至讀者視覺疲憊的今天,運行半年的廣東省醫調委,就這樣被一步步從幕後推到了臺前。11月21日起公開徵求意見的《廣東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草案)》,提出要在每一個地市設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在公眾充滿期待的同時,廣東省醫調委不得不面對這半年裏成長的諸多煩惱。

  專家“審案”

  針對重大醫療糾紛的評鑒會,每次都邀請醫學、法律專家出席。專家最後會給出評鑒結論,作為調解依據

  今年10月中旬,陽江一名中年男性患者因左下腹劇痛,在陽江市某醫院就診時猝死,隨後患者家屬帶上數十人鬧上醫院,砸醫院、打醫生。事態被平息下來之後,患方提出80萬元的索賠要求。

  由於家屬不願意進行屍檢,也不希望上法院打官司,醫患雙方最後選擇由第三方中立機構——省醫調委解決糾紛。

  省醫調委的人民調解員宣佈調解紀律後,患方陳述環節開始。死者的表弟復述了死者就診經過,質疑病歷“做了手腳”,指出“院方治療不力,要負一切責任”。緊隨其後的醫院方作陳述,則由當事醫生現場就死者家屬提出的3大疑問一一作出解答。

  下午3點30分左右,情緒開始焦躁的醫患雙方被請至調解室休息。省醫調委請來的醫學專家和法律專家留在會議室,繼續對糾紛進行分析研判。省醫調委的醫學和法律專家庫已有逾300名專家,他們在省醫調委受理爭議較大的糾紛時,及時給予專業上的支援。

  10分鐘後,死者家屬被請回會議室,家屬重申,對醫院認定的3個死因都不認同,並且堅持認為院方誤診,導致救人黃金時機錯失。3點50分,情緒激動的死者家屬在現場諮詢醫學專家的意見後氣氛稍微緩和,但仍要求讓當事醫生説明,為什麼病歷會從垃圾堆裏搜出。

  兩名分別來自中山大學附屬醫院和南方醫科大學的醫生一一解答患方疑問:“患者的情況屬於猝死,醫生不容易一下子診斷病情,從病歷上看沒有太大過錯;而醫生的搶救也符合規律,搶救過程是及時的。”

  “這是我們的推斷。”醫學專家強調,“建議家屬最好還是對死者進行屍檢。”

  4點13分,死者家屬離席,院方入場。“醫囑也沒有,你們醫院怎麼回事?”“患者打完針後休克,你在哪?”“大動脈出血的死因診斷如何來?”……醫學專家細看閉路攝像資料,對當事醫生步步追問。

  4點45分,同在調解室等待評鑒結果的醫患雙方激烈對峙,醫院方稱患方威脅自己“不讓出這個門”,緊張氣氛再度升級。為免發生衝突,省醫調委巧妙地安排醫患前後腳離開。而各路專家則為這場持續近兩個半小時的評鑒會寫下總結。他們初步判斷,醫院沒有太大過錯,但是存在管理缺陷。

  省醫調委副主任易仲才告訴南方日報記者,這是省醫調委成立半年來召開的第10次評鑒會,針對重大醫療糾紛的評鑒會,每次都邀請醫學、法律專家出席。專家最後會給出評鑒結論,作為調解依據。

  “由於專家與醫患雙方都沒有利益關聯,患者和院方更能心平氣和地接受評鑒結果。”易仲才説,要有更準確的評定,我們會建議屍檢。“但是很多患者都拒絕做屍檢。”

  私下和解

  有時候,醫院為了儘快平息事端,會用錢去解決問題,這容易造成國有財産的流失

  這是廣東省醫調委運行以來的第173宗醫療糾紛。

  今年6月,廣東省醫調委正式掛牌。這是依託于廣東省人民調解員協會,並經廣東省司法廳批准同意設立的行業性、專業性的醫患糾紛“第三方”人民調解組織,獨立於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和保險公司。上馬半年,省醫調委經手醫療糾紛173宗,成功調解140宗,成功率達到80.92%。大部分案件最終都是由醫院作出適當賠償,最高的一宗賠償金額為35萬元。

  在173宗醫療糾紛中,有75起是重大醫療糾紛,11宗案件是零賠付——其中2宗患者死亡,但醫患雙方最終還是“握手言和”。

  廣東省醫調委主任周繼華説:“以往發生醫療糾紛,主要通過患者與醫院自行協商、行政調解和司法訴訟三個途徑解決,耗費大量的精力、時間,矛盾還容易激化。醫調委提供了第四個解決途徑。我們的原則是免費調解、簡單便民、及時高效,一般一個月內調解結案。”

  然而,即便調解成功率讓人滿意,但是這173宗糾紛,實際上仍不及廣州全年醫療糾紛的一成。據統計,去年全廣州醫療糾紛1800多宗,大多數醫療糾紛,最終都由醫院的醫政部門與患者私下和解。

  “近年醫鬧劇增,多數醫院為此設置了專門的處理部門。”周繼華做過粗略統計,剛剛過去的半年,找到省醫調委進行諮詢的,將近八成是患者,但其中近七成的調解意願最終還是被醫院方否決。

  “畢竟家醜不可外揚,以前大多數醫院實際上並不希望將糾紛轉到省醫調委。自家解決,醫院對私了結果會更有主動權。”廣東省醫調委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調解員私底下告訴記者。“然而,患者對這種私了方式是極度不信任的,他們認為‘醫醫相護’。”

  “我們並不看好由醫院內部化解糾紛。有時,醫院為了儘快平息事端,會用錢去解決問題,這容易造成國有財産流失。”廣東省司法廳基層工作管理處副處長蘇勁松曾參與《人民調解法》起草,作為廣東省醫調委直接指導單位的(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此次也參與了《廣東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起草過程。

  省政府法制辦近日公佈《廣東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草案,其中大篇幅要求引入第三方調解制度,每個地市都要成立“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

  草案中的一條規定引起爭議:患方索賠金額超過1萬元,公立醫院不能私了,必須通過行政、司法或醫調委解決。此舉旨在將醫療糾紛賠償從醫患私了引入法制化途徑。

  但不少省醫調委的調解員對規定能否落實表示擔心——由於“醫鬧”頻繁,很多醫院還是願意私下花錢擺平。即便有了強制性要求,醫院也不一定願意配合。一名調解員説:“調解原則是雙方平等自願、尊重當事人意願,如果醫院不願意,我們也沒有辦法。很多政策經常有令不行。”

  經費缺口

  半年過去了,全省有5個醫調委分支機構,這樣的普及速度並不算快,“這跟缺錢有很大關係”

  伴隨著《廣東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草案)》同時推動的,還有正在全省鋪開的醫調委分支網絡。目前,佛山、珠海、潮州已經成立市級醫調委,其中佛山、珠海由政府出資購買服務。陽江、肇慶兩市醫調委作為廣東省醫調委分支機構,近期也將掛牌成立。

  但是在周繼華看來,半年過去了,全省這樣的普及速度並不算快。他直言:“跟缺錢有很大關係。”

  周繼華用數據説話:廣東省醫調委從試運行至今,雖然勒緊褲帶,也花了180萬元。現在的省醫調委,從原先的10多名調解員,增加到30名調解員,按照平攤到每名人民調解員每年8萬元的開支來算,一年需要資金保守估計也要240萬元。這些錢從哪來?

  周繼華介紹,目前給省醫調委提供資助的主要是幾家保險仲介企業和相關協會,周繼華強調:“投錢的單位裏沒有一家是醫院,擔心影響省醫調委的公信力和權威性。”他透露,一直有民營醫院找到自己,希望能合作。

  按照廣東省醫調委的設想,未來應該成立一個協會,募集社會資金,賬號由廣東省司法廳和主流媒體共同監督,向社會定期公佈款項收支明細。“我們有能力通過策劃活動向社會募集到資金,而且我們會明令禁止醫院參與募捐。這個計劃我們提出過,但是最終未獲通過。”

  其實,渴望錢的不只有廣東省醫調委。省醫調委部分地級市的分支機構也在各顯神通,各自“化緣”。南方日報記者從潮州市衛生部門獲悉,由於當地財政緊張、沒錢投入,潮州市醫調委的經費主要來自醫院。而即將掛牌的陽江、肇慶等地的醫調委——假設配置調解員五六名,每年經費至少不下50萬元——這筆錢從哪來,同樣懸而未決。

  “給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民調解員的補貼經費,我們至今沒有拿到。”廣東省醫調委副主任王輝認為,“雖然我們目前有途徑解決錢的問題,但仍然希望政府像上海、杭州那樣,出資購買部分服務,每解決一單糾紛就給人民調解委員會和人名調解員一定數額的補貼。”

  雖然目前省司法廳鼓勵各地級市因地制宜,設立符合地區實力和情況的醫調委模式,但是有內部人士仍頗為擔憂:由社會單位“投錢”,尤其是潮州這種由醫院掏錢的模式,容易形成利益鏈條,影響醫調委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引發患方不信任,也就失去各地醫調委作為中立第三方權威機構的初衷。

  思路衝突

  處理糾紛政府部門要“快”,為了儘快擺平甚至可能逼著醫院給錢,醫調委是“和稀泥”還是專業處理?

  對於廣東省醫調委來説,錢是個問題,但並不是最困擾的問題。

  2009年8月17日,公安部發出《關於依法妥善處理“醫鬧”問題 切實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通知》,要求公安部門對在醫院內拉橫幅、設靈堂、拒將屍體移放太平間等擾亂醫院秩序要依法採取措施。

  “現在一些警察對‘醫鬧’打擊力度比較弱。”不少大醫院的醫務人員反映,現實中不少“醫鬧”出現的場合,警察為了不激化矛盾,一般都比較克制,主要是到場維持秩序,“除非出現嚴重的打砸事件,否則不會嚴懲‘醫鬧’。”

  一些行政部門“為了儘快擺平、逼著醫院給錢”,也是一個問題。

  讓王輝印象最深刻的,是今年數十名患者家屬圍堵廣州市番禺區某醫院。“當時,當地的公安、司法、街道辦等部門一起上,效果沒出來,最後反而演變成熬夜談價錢。”

  “患者索賠60萬元,當地基層調解員‘砍價’談到25萬元。”王輝認為,“一些政府部門在面對醫療糾紛時,第一念頭就是‘要快’,最好是當天解決。但是純粹談錢沒有用,因為這是缺少依據的事情,醫院不答應,最後就會出現逼著醫院給錢的情況。每宗醫療糾紛調解都不是個案,處理不當,可能成為整個地區的負面樣本。”

  不少醫院人士也深有同感:“政府相關部門有時候處理糾紛的方式太粗放,比如患者提出賠償100萬元,院方表示只能給10萬元,司法部門和街道基層可能就會出主意,折衷一下,搞出一個中間價方案。他們其實不懂專業的調解技巧,好心做壞事,我們稱之為‘和稀泥’。”

  周繼華認為,由於處理醫療糾紛理念和方式的問題,才出現患者漫天要價、醫院就地還價的怪事。“問題不在錢,在糾紛,在是否構成醫療事故的事實爭議上。”

  在周繼華看來,要調整好醫調委、政府行政部門的關係並不難。“各歸其位就是最好的調整。”周繼華説,“今後發生醫療糾紛時,當地公安部門應維護好醫院秩序,並且制止輕微違法行為,當地司法部門、街道辦努力穩定局面,併為醫患雙方指路,告訴他們,除了醫學鑒定、法律訴訟,還可以免費到第三方機構——醫調委進行調解。我們獨立且專業。”

  然而,對於“和稀泥”這個説法,做了10餘年調解工作的蘇勁松有不同看法。

  “‘和稀泥’恰恰是人民調解的生命力所在。在特殊情況下,有些鑒定只能看到一定程度的真相,或者很難很快獲知真相,這時候不要過多地阻撓、排斥其他調解方式。在實際操作中,很多醫患雙方並不願意作鑒定,因為這可能會導致兩敗俱傷。這時候,如果有人民調解員不違背法律法規原則進行説和,並促成協議,也是一樁好事。”蘇勁松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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