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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張曉松)今年6月以來,中國審計署統一組織10個特派員辦事處,分別對北京、天津、遼寧、黑龍江、上海、安徽、山東、廣東、湖北、四川所轄部分縣2009年至2011年6月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政策目標實現情況、項目建設管理、資金使用以及建設效果等進行了審計調查。
“我們這次主要圍繞《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相關部署,調查中央和地方有關健全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方案和發展規劃的落實情況,以促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各項惠民政策落實,推動農村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負責人説。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措施,改善農村衛生服務條件,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能力,防止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2009年,中國新一輪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鋪開,同年發佈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將“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作為重點改革內容之一。
截至目前,審計人員共調查了10省(市)的45個縣(市、區),重點調查了77個縣級醫療衛生機構,131個鄉鎮衛生院和677個村衛生室。
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地初步建成了一批符合農村醫療衛生需要的基礎設施,基本藥物制度在政府所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穩步推行,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用藥行為得到規範,相關補償機制初步建立,農村醫療衛生水平和服務質量得到整體提高,農民就醫負擔一定程度上得以減輕。但審計調查也發現,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仍存在一些問題,需要在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過程中逐步加以規範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