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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藥價高出出廠價20倍?
記者調查發現中間利潤超500%甚至2000%,中標價定得很離譜,存在潛規則
為什麼一些地方的常用藥品醫院零售價和出廠價之間出現巨大差價,藥品中間利潤超過了500%,甚至高達2000%以上?記者調查發現,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藥品招投標的過程中中標價定得很離譜。專家強調,只要醫藥公司、醫院、醫生、包括藥品招投標管理部門等各個環節利益均沾的“潛規則”不改變,藥品中標價就很難回歸到合理範圍。還有專家指出,還應當對藥品加成政策進行調整。
中標價是如何制定出來的
按照我國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辦法,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實行競價採購,價格由當地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公佈。這個審定公佈的價格叫作中標價,而中標價是醫院採購藥品的最高限價。
藥品的中標價究竟是如何制定的,有哪些不為人知的秘密呢?央視記者分別聯絡到上海、天津、黑龍江等地的藥品招投標管理部門採訪,但這些部門都沒有正面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
記者幾經週折終於聯絡到一家藥廠的負責人,這位負責人透露,整個藥品投標和定價的工作並不是由藥廠來運作的,而是由專業的醫藥代理公司負責操作。這位負責人介紹,“醫藥代表拿到我們的藥,報到醫藥公司,醫藥公司再往投標辦報。”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這家公司生産的一種治療婦科病的常用藥出廠價為7元,而中標價卻高達56元。中間利潤超過了800%。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出廠價只有7元錢的藥,中標價之所以能定到56元,是因為遵循了所謂的“潛規則”。
醫藥行業業內人士表示,在藥品中間利潤分配過程中,醫藥代理公司、醫院、醫生等各個環節的分配比例基本是固定的,只有抬高中標價,從而抬高中間利潤,各個環節才能從中獲得更大的利益。
應對藥品加成政策進行調整
同時,醫院實行的是藥品加成政策,每一種藥都可以在進價的基礎上加價15%賣給患者。中國醫藥商業協會副會長王錦霞表示,解決藥價虛高,除了要整治藥品招投標中的種種亂象,還應當對藥品加成政策進行調整。
專家指出,藥品加成政策的初衷是為了保證醫院的合理利潤和正常運營,但實施過程當中卻往往造成醫院偏愛高價藥,一些治療常見病的便宜好用的藥品卻進不了醫院的採購目錄。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朱恒鵬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現在這種情況下,醫院不得不進高價藥,高價賣,然後用回扣的形式把虛高的批發價收回來對吧?它賺15%的合法的利潤,然後它有40%、50%、60%的回扣要回來。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是新醫改政策研究專家,針對醫院所售藥品加價15%的政策,顧昕認為應當儘快調整。顧昕説:“我們老百姓花12塊6毛5來吃這個藥,假如政府解除15%的那種管制,讓醫療機構擁有自主權,它們可以到市場去挖掘這種便宜的進貨渠道,它的出廠價只有一塊錢,市場上肯定有三塊錢的進貨渠道,假定它們按3塊錢進貨了,政府不管它加價多少,就算它翻一倍加價請問是多少呢?它賺了3塊錢是不是?老百姓節省了6塊5,醫保基金也節省了6塊5,皆大歡喜了,請問政府的有關部門為什麼要做那種管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