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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行業中大部分細分行業壟斷特性明顯,一般一個細分行業一家公司就可以滿足全部市場需求。第二名往往面臨淘汰的命運,這就決定所有參與者必須爭第一,而且是頭破血流地競爭
“3Q大戰”已過去一年,然而互聯網企業間的相互“封殺”之戰未停,且硝煙愈發濃烈。11月4日,UC優視列舉騰訊“四宗罪”,宣佈將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騰訊。這是繼UC在10月24日發佈《致廣大合作夥伴及UC瀏覽器用戶書》後,再次公開指責騰訊。對此,騰訊手機QQ瀏覽器團隊回應稱,“只想埋頭做好産品,我們真的不容易。用戶對瀏覽器的期許很多,建議對方多花點時間聚焦産品。”就在這場大戰“開打”的同時,360與騰訊公司入股的金山網絡之間的“口水戰”正酣,這是繼去年“3Q大戰”後,騰訊再次捲入的“口水戰”。分析人士指出,互聯網行業寡頭壟斷趨勢明顯以及監管機制不暢是紛爭不斷的主要原因。
兩幕“封殺”劇
11月4日,UC優視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俞永福在媒體溝通會上展示了一份騰訊提供給手機廠商的合作協議,其中要求合作夥伴聲明在推廣騰訊産品時,不推廣競爭對手産品。俞永福稱,自2009年推出UC瀏覽器來,騰訊公司就將其列入黑名單。UC方面曾與騰訊多次主動溝通,但均告無效。對於這樣的指責,QQ手機瀏覽器總監陳誠表示,騰訊不能強求或是操縱廠商的選擇,更沒有干預第三方報告,遭遇“誹謗”感覺很無奈。
事實上,“UQ大戰”僅僅是互聯網行業的鬧劇之一。就在這場大戰“開打”的同時,360與騰訊公司入股的金山網絡之間的“口水戰”正酣,這是繼去年“3Q大戰”後,騰訊再次捲入的“口水戰”。11月3日,金山網絡對外公佈,一週內360蓄意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發動對金山産品的惡意傷害,包括誘導用戶攔截、卸載金山毒霸安裝、優化金山衛士啟動項等一系列不正當競爭舉動。針對金山網絡的説法,360方面發表聲明稱,“殺毒軟體共存時,互相提示風險是國際慣例。”金山毒霸自己也一樣會要求用戶卸載360殺毒、瑞星和諾頓等其他殺毒軟體。
而對於為何一台機器上不能共存多款殺毒軟體,360解釋稱,如果電腦同時開啟多款殺毒軟體,會發生重復監控現象,使電腦性能消耗加倍,造成上網慢等情況。另外,如果其中一款驅動程序出現安全漏洞,會導致其他共存的殺毒軟體失效,同時還會導致漏報、搶佔攔截等問題。
一顆“壟斷”心
近幾年,互聯網行業可謂紛爭四起,瀏覽器之爭,殺毒軟體之爭,內容之爭,技術之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説到底,還是行業對市場份額的鏖戰。根據2011年初互聯網實驗室發佈的一份報告,2003年至2009年中國互聯網的産業開始出現壟斷競爭;自2010年開始,在一些市場上已經形成明顯的寡頭壟斷,行業壟斷競爭日益明顯。同時,在更多細分領域,也在不斷形成互聯網的新壟斷。
“互聯網行業中大部分細分行業壟斷特性明顯,一般一個細分行業一家公司就可以滿足全部市場需求。第二名往往面臨淘汰的命運,這就決定所有參與者必須爭第一,而且是頭破血流地競爭。”正略鈞策管理諮詢顧問唐欣也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互聯網行業出現比較晚,沒有形成一個約定俗成的秩序,大家比的是靈敏的嗅覺,相互模倣和山寨現象比比皆是。同時,互聯網行業變化太快,一開始看起來毫不相關的兩種模式、兩家公司,可能隨著新的技術和模式的出現而面臨激烈的競爭,UC和騰訊的情況就是如此。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佈的手機瀏覽器專項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6月底,手機瀏覽器用戶規模為2.15億,67.6%的手機網民安裝了手機瀏覽器。位於市場前三的瀏覽器分別是QQ瀏覽器68.1%、手機自帶瀏覽器52.8%、UC瀏覽器46.3%。從數據可以清晰地看到,UC瀏覽器與QQ瀏覽器之間的差距。中商流通生産力促進中心高級經濟師梁煥磊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企業間市場地位差異很大,大企業對市場擁有更多的話語權是不爭的事實,這在其他行業中也是一種常態。但這勢必會侵害到一些規模較小的企業、新企業的利益,這也是紛爭頻起的一個原因。”
尚缺“法律”網
至於互聯網行業漸多的壟斷性起訴,梁煥磊指出,互聯網領域內有關的法律、行*****規和部門規章的制定和實施上不夠完善,且其發展要遠落後於行業自身的發展,這使得爭議發生的可能性加大以及爭議解決的難度加大。
據東南大學法學院張馬林教授介紹,目前中國規範市場競爭秩序的法律,是以《反不正當競爭法》為主,輔以《反壟斷法》、《合同法》等相關條文。張馬林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反不正當競爭法》頒布于20年前,已經難以滿足當下規範引導互聯網企業的有序競爭所需。
值得一提的是,工信部在去年為“3Q大戰”做“調解”時,就曾明確要求兩家互聯網公司以用戶合法權益為重,確保相關軟體兼容和正常使用。今年7月,工信部出臺《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特別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侵犯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合法權益。
然而,管理規定難以阻擋“UC大戰”、“金3大戰”再起。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中國法律對惡性競爭的處罰過輕。據了解,今年9月,在“3Q大戰”中,奇虎360公司終審被判賠償騰訊公司40萬元。而以美國微軟為例,因在windows中捆綁IE瀏覽器就曾被歐盟罰以高達24.4億美元。
“判斷是否是不正當競爭要看此行為是否違反或者違背商業道德。”張馬林認為,目前看來,還難以判斷優視或者360是否是不正當競爭,要看對方是否能夠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對於處罰過輕的情況,張馬林指出,罰款金額一般是依據受侵害方損失範圍以及數額來定,或者以侵害方在這段時間內獲得的利益。而互聯網企業往往産業做得比較大,損失數額很難取證。“歸根結底還是因為相關法律的缺失,核心問題是要制定明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技術認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