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廣東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新建商品房須配10%公租房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4日 08: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信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在建的龍歸保障房。今年7月26日,全國人大代表前往廣州龍歸、金沙洲等保障房項目視察。信息時報記者 黃立科 攝(資料圖片) 

  11月15日前,《廣東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公開向全省徵求意見。《方案》中提出,未來廣東省保障房將基本以租賃為主,經適房和限價房逐步淡出。為增加租賃型房源,首次明確新開發項目中,配建公租房比例為住宅建築總面積的10%;城中村等集體土地也可用來建設公租房。 

  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了解到,今年廣州已探索停建經適房,今後保障房以公租房為主。今年已在多幅商品住宅地中配建公租房。值得關注的是,有村集體也想“分一杯羹”願拿地建公租房。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有關人士還透露,目前廣州已有200套保障房實行了退出。 

  焦點1 

  保障房以租賃為主 

  根據《方案》,未來以經適房、限價房為代表的銷售型保障房可能逐漸淡出保障房體系,廣東省保障房基本將以租賃為主。 

  此外,公租房主要供應給城鎮低收入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城鎮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線標準按照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左右確定。住房困難標準按照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確定。 

  解讀:預計已開建經適房不在限制範圍內 

  據了解,目前廣州市已在探索停建經適房,但最終方案仍有待市政府批准。未來,廣州擬將所有租賃型的保障房,都稱為公租房。今後,廣州不再有廉租房概念,但公租房中仍將囊括目前以1元/平方米租住的廉租房産品。那麼,已建設的經適房是否也要轉性併入公租房呢?資深人士認為,目前廣州市保障房已經是以租賃型房源為主。《方案》提出的也只是經適房要逐步淡出,預計已開建的經適房不在限制範圍內。 

  焦點2 

  單套公租房以40平方米為主 

  《方案》提出,符合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主要通過申請輪候公租房解決基本居住需求。其中,符合低收入條件的住房保障對象自行通過市場租賃等途徑解決住房的,可向政府申請租賃補貼。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主要通過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機構建設的公租房解決基本居住需求。 

  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單套建築面積以40平方米左右為主。鼓勵各地積極發展建築面積低於30平方米的小戶型公租房。以集體宿舍形式建設的公租房,應執行國家宿舍建築設計規範,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低於5平方米。 

  解讀:建議40平方米房月租1235元左右 

  廣州市住房保障辦有關人士透露,廣州市將於年內正式出臺公租房管理辦法。公租房租金將分檔次,按照收入情況等細化條件進行定價。 

  合富輝煌首席分析師黎文江介紹,按照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做法,按市場租金的三分一到四分一收取。但目前國內基本上規定社會建設的公租房租金“按略低於市場租金的原則合理確定”,大約是市場價的八折左右。以廣州各區、市租金為例,按公租房40平方米麵積,全市總平均租金每月38.6元/平方米的8折計算,每套是38.6X0.8X40=1235.2元/月。 

  黎文江認為,廣州市一套公租房每月租金1235元是合理的平均價位,各區可按當地平均租金適當調整。當然,誰都想租金越低越好。然而,公租房回本期過長及今後維修養護費用的來源問題亦應一併考慮。

  焦點3

  城中村土地可建公租房

  《方案》表示,可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房。按照控制規模、優化佈局、只租不售、權屬不變的原則,經批准可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村經濟發展留用地建設公租房。建成後可向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對象出租,也可由政府或企事業單位團租後,再向符合條件的對象出租。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的公租房應當整體確權,不得分拆確權。

  解讀:廣州已有村集體有建設意向

  廣州市國土房管局透露,目前有不少村集體有意向要建公租房,主要是將留用經濟用地拿出來建公租房,然後參照市場價租給“外夾心層”。建設的公租房産權歸村集體所有,租金最終進行分紅。但由於項目還沒正式談妥,不方便對村集體名字進行透露。

  按廣州市公租房徵求意見稿,擬定廣州公租房面向“外夾心層”的租金,是按照周邊市場租金價的40%~80%進行收租。

  焦點4

  公租房配建比例不低於10%

  在豐富、創新保障房的建設模式方面,《方案》也是前期的一些思路和探索的集成。具體模式包括由政府劃撥土地並投資建設和管理的公租房;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三舊”改造時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等集中分類。其中,首次明確提出了在開發項目中配建公租房的比例。即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三舊”(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時,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公租房配建比例一般不低於規劃住宅建築總面積的10%,具體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並在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配建的公租房應與所在項目統一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配套和同步交付使用。

  解讀:已推配建地塊約可建近5000套房

  按年初計劃,今年廣州市首創了在商品住宅用地出讓過程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或限價房,共要建7000套房源。據粗略計算,截至目前,廣州市已推出4幅配建公租房商品住宅地和位於大學城和科學城的2幅純建公租房商品住宅地。4幅配建公租房商品住宅地分別為荔灣原高爾夫地塊、白雲同德圍金德苑地塊、番禺欖核地塊和天河岐山路地塊,約可配建公租房4800套左右。

  焦點5

  學香港設管理機構

  《方案》還借鑒、學習了香港的公屋、居屋制度,從體制保障上設立了三個保障房的管理機構。首先是住房保障委員會。各市、縣設立住房保障委員會,成員由政府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群眾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住房保障工作的決策權和監督權。其職責基本相當於香港的房委會。第二個是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市、縣人民政府設立專職機構,負責擬訂住房保障政策,組織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公租房建設。其職責基本相當於香港的房屋署。第三個是住房保障具體實施機構。即設立非營利性專業化住房保障具體實施機構,具體承辦公租房的需求調查、登記、建設、運營管理和維修養護等事務。其職責基本相當於香港的房屋協會。

  解讀:香港靠商業配套租售養活機構人員

  據了解,香港的房屋署從1988年開始,由政府資助轉為自負盈虧的財政獨立機構,以內部衍生的資金收益,推行公營房屋計劃。一般而言,香港公屋光靠收租回收成本,大約需要20~30年。但房屋署主要還通過公屋樓下的商業配套的出售出租等來收回成本。現在,房屋署6000多個公務員的工資都是從公屋居民的租金和公屋內的商業機構收入構補給的。這種跨階層的補貼,使政府不需要額外拿出資金來維繫公屋制度。

  廣州已有近200套保障房退出

  《方案》明確,各地應根據確定的保障對象、方式和標準,開展以需定建、輪候保障。具體來説,即申請人向戶籍或就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申報住房保障需求,各類産業園區的外來務工人員由其所在企業統一申報。根據申報情況,市、縣人民政府再結合當地財力,按照逐年分步解決、定期輪候的原則,組織制定公租房建設規劃。

  《方案》還將嚴格準入與退出管理。準入管理方面,將從申請人家庭收入、資産標準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方面嚴格把關,建立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提高資格審核的公正性和準確性。通過群眾舉報、不定期檢查、入戶調查、信函索證、委託第三方調查取證等方式,加強住房保障資格監管。

  對此,廣州市國土房管局有關人士透露,廣州市的準入和退出管理一直都比較嚴格。今後,還將抓緊儘快成立居民收入核對中心,可以嚴格對保障房申請家庭的收入資産情況進行審查。此外,廣州市目前已有200套保障房退出,其中今年退出的有60~70套房。

熱詞:

  • 住房保障政策
  • 公屋居民
  • 住房面積
  • 住房建築面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