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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商會秘書長韓峰提出四點建議
一是設立獨立、客觀的第三方鑒定機構;二是需細化退換車等部分條款;三是明確職責歸屬,單列經銷商為責任方不妥;四是應增加消費者協助義務,比如如實提供維修證明等,防止惡性索賠。
九易其稿、一拖七年的中國汽車“三包”政策,這次真能出臺嗎?昨天下午,國家質檢總局就《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召開首次立法聽證。
在昨天時長兩個半小時的聽證會上,人數過半的消費者代表渴望延長整車“三包”有效期。
消費者代表發言踴躍
昨天下午參加聽證會的有:8名消費者代表,豐田、現代、長城、東風、大眾5家汽車生産企業,以及汽修公司及全國工商聯汽車經銷商會等代表。現場爭論的幾大焦點包括:“三包”時間能否延長?應該由誰來舉證?第三方鑒定機構是否權威?
聽證會上,消費者代表發言最踴躍,他們認為:《徵求意見稿》中規定的兩年整車“三包”有效期太短,另外如遇汽車需修理或退換,鑒定費不應由消費者承擔。經銷商代表則表示:《徵求意見稿》將經銷商作為第一責任方不妥當,因為汽車質量出問題,主要責任應該在廠家,同時消費者也有協助取證的義務。而作為“問題車”的“娘家人”,車企這回態度相對謹慎,代表稱:希望設立獨立的第三方汽車“三包”鑒定機構,一旦消費者與廠商發生糾紛,由這個機構來明確責任方。
兩個陣營代表“買”“賣”
“三包”是指零售商業企業對所售商品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目前,我國已將電腦、電視、空調等20多種産品列入“三包”。但作為世界第一的汽車生産和消費大國,我國至今還沒出臺汽車“三包”法規。
就汽車“三包”對立的買賣兩大陣營,各自的代言人分別是中消協和中汽協。中消協秘書長楊紅燦表示,汽車“三包”政策出臺已經時機成熟,這次徵求意見稿的亮點是明確了哪些情況下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以及給予補償的問題。而反對方中汽協秘書長董揚則認為,目前出臺汽車三包政策過於簡單,規定依舊存在漏洞,會面臨舉證難、鑒定難、索賠難。
“包退”之事最難執行
據最新網調顯示:就此次汽車“三包”《徵求意見稿》,40.86%的網友最關注“整車三包有效期不低於2年或4萬公里”;34.91%的網友最關注“購車30日內出現問題可退貨”。有超過一半的網友認為,三包政策中最難執行的是“退貨”,因為按照4S店的説法:“‘新車’一買就變‘二手車’,只能修不能退。”
儘管《徵求意見稿》還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有總比沒有強”。北京邦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明俊律師認為,汽車“三包”政策出臺,將避免“牛車拉寶馬”“當眾砸奔馳”現象。 本報記者 胡曉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