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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保單三種“病症”把把脈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09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理財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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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時候,我們花錢買了保險卻沒派上用場。有時,是忘記了去領取保險生存金和滿期金。有時,是因為不懂得投保規則,沒有親筆簽名或是年齡誤寫了……-如果碰到了這些問題,你或許是該認真檢視一下自己的家庭保單了。

  文/本刊記者 陳婷

  每年花了大把的錢買保險,保障額度卻低得可憐?明明買了一堆保險,生病了受傷了卻找不到能賠錢的保單是哪一張?好多年前就開始買儲蓄型保險了,卻到現在還沒嘗過從保險公司領錢是啥滋味?

  如果碰到這些問題了,你或許該認真檢視一下自己的家庭保單了!

  否則,就如現今紅火的微博上所出現的“僵屍粉”(意為活動率極低的粉絲),你的保單很可能變為呆呆的“僵屍保單”,關鍵時刻派不上用場!

  喚醒你的“昏睡”保單

  前些年,銀行裏出來一個“睡眠卡”的概念,通常都是些常年沒有“活動記錄”,裏面餘額又很少的銀行卡,為了降低成本,同時提醒儲戶主動清理這些睡眠卡,銀行還推出了小額賬戶服務管理費的概念。

  另一方面,我們在理財的過程中,也常跟讀者朋友們提醒,不要讓你的家庭閒散資金在銀行裏“睡大覺”,好不容易賺到的余錢,若是常年只躺在活期賬戶上,收益率實在是低得可憐。

  事實上,在你的家庭金融資産中,也有類似的“昏睡”保單。

  一類是因為欠費(可能是主動的,但更多時候是非故意的)而處於失效狀態的保單。還有一類是已經有滿期金或生存金可以領取(如養老保險金或孩子的教育金),但因為投保年數已久,早已忘記去保險公司領滿期金、生存金;還有些則是明明出了保險事故(如生病住院等)卻忘了自己曾經投保過相應的保險,而忘記去申請保險金的。

  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信息,實際上,目前有大量保單正因為無人認領而處於失效狀態,比如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就有近10萬份保單處於失效狀態。

  還有更大量保單的各類養老、教育生存金和滿期金沒人認領。開辦壽險業務較早的中國人壽、中國平安都沉澱有大量屬於客戶、卻“無人問津”的生存金和滿期金。

  比如,國壽上海地區就有將近9萬份滿期金未被領取,涉及險種超過140個,這些險種多數為1997年以前銷售的保單。以中國人壽老客戶業務量存續最多的兒童教育金保險為例,該業務在1989年由上海分公司開始自辦,截至目前該産品的留存客戶為28萬,保留的信息單一以及企業變遷、家庭搬遷等因素,其中40%~50%的客戶聯絡不上。此外有1.2萬份滿期金沒有領取,每份達幾千元左右。

  為此,我們建議廣大讀者朋友們不妨利用空余時間整理一下自己的家庭金融資産文檔,把自己和家人的“昏睡”保單喚喚醒。

  特別要留意下,自己和孩子是不是有老保單已經可以領取卻還未去領取各類生存金和滿期金,説不定還會有意外的收穫呢!

  如果是中國人壽上海市分公司的老客戶,因為客觀原因沒有及時繳納保險費的,在投保人自願前提下,投保人只要根據當年設定的補繳利率繳納保費以及利息就可以復效,復效後的保單利益與原來保單利益一致。

  治治你的“問題”保單

  在家庭保單中,很多時候還會出現一些“問題件”,由於一些主觀或客觀原因而導致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不及時糾正,很可能會遇到理賠的難題,因此需要稍加補救。

  比如,今年年初的生日那天,李芳收到了丈夫贈送的禮物——一份終身壽險保單。投保人為先生、被保險人為李芳、受益人為兒子,保險金額有30萬元,這讓李芳又驚又喜。不過,李芳的生日禮物有個嚴重的問題,因為丈夫是在未告知李芳的情況下簽訂的協議,其中“被保險人簽名”一欄不是李芳的親筆簽名。

  而根據《保險法》及保險公司相關規定,以死亡為賠付條件的保單必須經由被保險人親筆簽名確認,否則保單無效。也就是説,即使丈夫想給李芳一個“驚喜”,也要事先得到她的同意,不然保單的效力可能存在問題。

  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規避道德風險,保險人有理由讓保單的被保險人知曉自己的保障情況,以及投保人、受益人的身份。

  面對這樣的保單,在理賠還未發生前及時更正還是來得及的。只要被保險人拿著保單原件、繳費憑證等相關資料,帶上個人的身份證件等,向保險公司如實報告、説明情況,就可以在保險公司進行簽字變更了,而且不需要承擔什麼費用。

  此外,若在投保時,把年齡搞錯了(通常因為虛歲實歲的問題)理賠時可能會受些影響,因為不少險種的保費是根據年齡計算得到的,年齡的誤報可能導致保費有差價。另一方面,如果年齡不符合保險公司規定,超出了上下限標準,可能無法投保。保險公司在理賠時若發現真實年齡與保單填寫時的年齡有出入,嚴重時可以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費、解除合同。

  為此,年齡誤報的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提出更改申請,重新填寫真實年齡。如果年齡在投保標準以外,無法承保,那麼投保人可以即刻停止繳納保費,並從保險公司那裏退回已經繳納的部分保費;如果年齡符合投保要求,只是保費計算有所出入,那麼保險公司會採用“多退少補”的原則,增收或是返還投保人保費。如此一來,保單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調整你的“雞肋”保單

  有些保單花了很多錢買來卻並不符合那個家庭的需求,有些人買的保單怎麼看也不是他(她)需要的那一份。這就像是“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比較常見的“雞肋保單”,主要是由於“人情保單”的普遍存在,或者因銷售人員的“忽悠”,或是由於消費者自身對保險的誤解,還可能由於家庭情況的變化和發展,主要表現之一就是家庭保險次序混亂。

  比如,老李年收入8萬元左右;妻子年收入4萬元左右,中年得子的他們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剛上小學。該家庭每年要花費2萬元在購買商業人身保險上。購買的保險品種也很多,包括女兒的一份教育金保險和意外險、妻子的一份養老險和萬能壽險。乍看上去,老李一家的風險意識還挺強的。可是,他家買的保險種類挺多,保費支出也挺多的,卻仍然存在不少的隱患。其中最關鍵的問題就是“沒有保對人”(保障對象安排不當)、“應該重點保障的對象卻沒有保對險種”(險種選擇不當)。

  因為對於這個三口之家而言,最大的風險是李先生發生意外或不幸,家庭支柱轟然倒下,導致家庭收入銳減,家人的生活質量就可能驟然下降,女兒的教育金也失去了最主要的來源。老李本人的意外險、定期壽險沒安排好,太太和孩子的保險卻已經有了一大堆,這是不恰當的安排。因為保障對象沒有安排正確,該家庭現有的保險可以説在保障功能上完全不到位。

  因此,在遵循“先近後遠,先急後緩”的投保原則基礎上,要先給家庭責任最重的成員上好急需的保險,其次有餘力了再考慮其他的險種、其他的家人安排。也就是趕緊為老李本人安排相應的定期壽險和意外險。同時要注意,家庭總保費支出不要影響家庭的正常生活,以不超過年收入的10%為好。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盲目跟風,結果買錯保險。

  若還是以前述老李家作為例子。李太太的那款萬能險保單,就是一張“雞肋保單”,看上去不錯,可卻沒啥實際功能和作用。對於老李這樣的普通工薪家庭而言,需要長期持續注入資金、前期扣除費用較高的萬能險就不是一款合適的産品。如果説要去退保,想想已經被扣除了那麼多“初始費用”,似乎損失太多。

  面對這類保單情況,當斷則斷,可以暫停該萬能險保單的繳費,直到家庭收入大幅提高之後或是家裏有閒置資金需要中長期理財手段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