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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6年,汽車市場再掀波瀾,9月22日,國家質檢總局公佈了《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簡稱《規定》),家用汽車産品在出現因産品質量問題而産生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要求免費退貨。
所謂三包,是指目前我國零售行業中盛行的“包修、包換、包退”原則,汽車“三包”新政一旦通過,在強勢的汽車廠家、經銷商面前,弱勢的消費者不會再感到投訴無門。
愛車“先天不足”添煩惱
最近,來自襄樊的孫先生感到非常無奈,2010年他花費120萬元購買的一輛進口轎車出現了“動力不足”的狀況,將車送到4S店檢修後,發現油泵出現問題。由於尚處保修期內,4S店免費幫其更換了油泵。
然而,新零件使用還不到半年,油泵再次出現了問題,經過溝通,4S店同意了再次更換油泵的意見。但這次孫先生不幹了。“如果過了保修期,又出現油泵問題,4S店是不是還能免費更換呢?這本身就是這款車的‘先天不足’,怎能讓我們消費者買單?這樣的車不能要。”孫先生説。
但是,4S店拒絕了孫先生的要求,理由是,沒有先例。
4S店的強勢並不是沒有道理,因為在汽車的生産和銷售行業中,首次提及“三包”一詞還是在2004年底。當時,有關方面就對外徵集過汽車“三包”意見,徵集過後,便沒了音訊,直到今年國家質檢總局的《徵求意見稿》出臺。而在此期間,國內鮮有退車的案例。
“新規”重點部分全部三包
目前,對於汽車售後服務部分,僅限于各個汽車廠家的保修期而已。但是,保修期只是各個廠家為了獲得更好的銷量,對自己品牌的承諾,而“三包”則更多的是法律意義上的限制。《規定》指出,家用汽車産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銷售商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於兩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主要總成和系統的質量擔保期應不低於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並指出主要總成和系統為:發動機、變速器、車身、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等,基本上涵蓋了汽車的所有重要部件。
根據《規定》,家用汽車産品售出後30日之內,出現因産品質量問題而産生的車身開裂、制動系統失效、轉向系統失效、燃油泄漏等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更換、修理。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免費退貨。維修超過5日的,需給予交通補償或提供備用車。
希望建立“第三方鑒定機構”
對於汽車“三包”,最欣慰的莫過於普通購車者了,車主祝先生就坦言,如果汽車“三包”能夠實現,就將現在的車換掉,這樣可以享受新政策。
武漢一家4S店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汽車投訴成倍增長,讓4S店感覺壓力不小,一旦實行“三包”,壞掉的汽車可以直接退給廠家,對4S店來説也是非常好的選擇。他認為,未來4S店的質量投訴和屢修不止的情況將會得到緩解。
目前,有的廠家的保修期已經超過了“新規”對汽車的保養時限,比如2011年上市的新本田思域就達到3年10萬公里的保修期。一名業內人士表示,國家質檢總局在制定“三包”規定的同時,還應該同步建立一個第三方汽車鑒定機構,來鑒定汽車質量是由人為損壞,還是廠家質量問題,只有這樣“三包”新規才有可能長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