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茅臺不能承受之罵名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6日 17:5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2011年9月,中秋節的來臨再一次將茅臺酒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原因不是別的,就是包括茅臺在內的與節日關係密切的高檔白酒又漲價了。據報道,節前,五糧液公司發佈公告稱,自2011年9月10日起對五糧液酒出廠供貨價格上調20%-30%,令52度五糧液的零售終端價格從之前的899元漲至1109元。而在此之前,茅臺酒已經提價8%。雖然茅臺公司不久前再次出臺限價令,將價格限定在1099元,但各地53度飛天茅臺酒的零售價已漲至1600元-1788元不等,比限定價高出50%,比619元的出廠價高出170%。因此,消費者毫不客氣,將茅臺等的漲價看作是借機“耍酒瘋”。

  緣于漲價,市場對茅臺等高檔白酒的不滿還包括以下幾點:1、漲價頻率快、幅度大,令消費者不堪忍受;2、酒品銷售渠道不透明,中間環節過多,使得酒價虛高;3、茅臺等高檔白酒價格高企主要不是大眾消費的結果,而是公務消費、請客送禮等不良消費行為氾濫的結果,為此茅臺難脫干系;4、基金等機構投資者熱捧以茅臺為核心的白酒股,使得股價與酒價“比翼雙飛”,以資本市場的受捧效應抬升了酒品的名望與聲譽,強化了人們對高檔白酒追逐的心理動機,進而助長了社會上的不良風氣。

  俗話説:名人不好當。其實,不論什麼東西,只要名氣大了,都會遇到各式各樣的挑剔與責難。原因不難解釋。只因為有名的東西牽扯到廣大民眾,無形中變成了左右許多人切身利益的元素,人們自然而然會關注與它有關的方方面面。不過,仔細琢磨社會對茅臺等高檔白酒漲價的不滿與責難,我以為大多是情緒性的牢騷與埋怨,雖然板子打得重,但落的不是地方。

  諺語有雲:一花一世界,滴水盡學問。這是説事物內涵豐富,關係複雜,哪怕一片樹葉、一滴水珠,都能用盡人間的學問而難知其究。依此而言,圍繞茅臺酒,其內含的或依附著的關係非常複雜,舉凡物質的、精神的,技術的、心理的,社會的、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商業的等等難以窮盡。要從如此眾多的關係中理出頭緒從而給茅臺錯綜複雜的關係以一個恰當的定位,確實不容易。因此,責之不當,怨之失情也就在所難免了。

  在評判與茅臺有關的銷售、定價等方面的行為是否失范失準時,我們必須把握以下幾個基本原則:

  首先,茅臺是生産廠家,而且是上市公司,性質上它是一個經濟實體。因此,謀求經濟利益、追逐利潤最大化,是它必須堅守的行為準則,也是最終最大的目標。它充分利用一切有利的現實與潛在的條件,做大自己,賺取更多的利潤,是正當的、無可指責的。因此,不斷根據市場需求,調高或調低産品價格,這不僅是它實現自己目的的手段,也是它擁有的不可質疑的權利。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競爭方式與手段五花八門,層出不窮。但歸根結蒂,價格競爭是最根本的。不論什麼産品,不論廠家做出了多少努力,也不論産品的性能如何,消費者關心的就是以多大的代價獲得該産品。因此,對漲價持責難與排斥態度,有強人所難、一廂情願的味道。

  第二,産品價格是市場供求關係變化的結果。供給不足、需求增長的結果會引發價格上漲。廠商提高價格,只是順應市場的一種方式。當然,廠商也可以採取擴大産量的方式去滿足市場需求。但是,技術上存在不能立馬兌現的情形,比如增加産量有一個受阻于技術的自然過程。因此,用漲價的方式可以更好更快地達致供需平衡。漲價可以抑制一部分需求,縮小供需缺口,降低價格上漲的壓力。同時,漲價是向其他人發出生産邀約,以期吸引與鼓勵更多的資源投入産品的生産,為未來市場提供更多的供給創造條件。作為廠家,它關心産品在市場的銷售情況,並不斷根據市場情況調整銷售策略,包括價格策略。對於像白酒之類個性化比較鮮明的産品,品質與數量非常關鍵。至於是什麼人在購買,廠商不會關心,也不需要關心。因此,究竟是集團購買,還是用來送禮,廠家是可以漠視不理的。

  第三,將産品做成暢銷品、高檔品,乃至奢侈品,是所有廠家夢寐以求的事。這類産品不僅是身份的象徵、市場的通行證,更是品質的代言人,具有廣泛的追隨者與長久不衰的市場聲譽。這是一筆無形資産,將給廠家穩定帶來鉅額利潤。一旦做到如此境地,價格的上漲、消費者的升級便會水到渠成,該産品就會離一般消費者遠去。有“國酒”稱號的茅臺,在全中國是獨一無二的,它的價格非一般消費者可以承受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埋怨定價過高、漲價頻率太快,實在是情緒化牢騷。如果一般人都能輕鬆消費,以致遍地都是,我想它也沒有成為高檔品的可能。

  第四,雖然茅臺的暢銷以及過高的定價與人情禮、公務消費乃至貪腐有關,但過錯不在茅臺。認為茅臺有為虎作倀之嫌的定性完全顛倒了因果關係。因此而責難茅臺,完全是打錯了板子。這不僅委屈了茅臺,而且讓真正的始作俑者逃避了應盡的責任。茅臺酒成為公款消費的主力,成為請客送禮的首選産品,乃至成為貪腐的對象,完全在於其優良的品質。如果茅臺沒有成為候選對象,那一定有別的産品替代上位。事實上,為貪腐做出“貢獻”的産品種類多多,但它們並沒有被看成是貪腐的溫床,更不是貪腐的誘發因素。眾所週知,刀子可以用來殺人,但它本身不會自動殺人。同理,茅臺可用於腐敗,但它本身不會産生腐敗。

  第五,基金與機構投資者重倉持有茅臺,是出於盈利與業績預期考慮,是投資者追求利潤的行為。雖然它們的追逐會提高茅臺的聲譽,擴大它的市場影響力,但這只是自利行為的外部效應,並沒有助長貪腐惡習的意念與動機。像茅臺酒因名望而成為貪腐追逐的對象之根源不在茅臺一樣,社會因腐敗而大肆消費茅臺也與機構投資者的持倉毫無關係,至少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總之,作為高質量、有品味的高檔白酒,茅臺酒本身的物理性能使它具有殺菌、消毒、活血化瘀乃至麻痹神經等功能,但肯定不具有使人腐化墮落的神奇功能。因此,因漲價與熱銷而起的對茅臺的諸多責難,是茅臺不能承受之重。(肖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