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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限價房樓盤金頂陽光、大方居、旗勝家園、富力陽光美居等出現了物業收費標準高於周邊普通商品房的怪象。
有業內專家稱,根據《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只有經濟適用房小區、危改回遷小區物業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餘包括限價房在內,皆實現市場調節價,因此會有一些限價房物業收費標準高於商品住宅的現象。
限價房物業收費高
龍湖旗下的北京限價房小區大方居的業主們反映較強烈的一個問題就是物業收費較高。
目前,大方居的物業服務公司為北京金羅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收費標準為每月1.98元/平方米,而與大方居隔街相望的商品房小區京洲世家的物業收費標準為每月1.9元/平方米。
一位業主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抱怨説,大方居是個限價房小區,物業收費竟然比對面的商品房小區還高。
大方居物業收費高於同區域商品房小區的現象並非個案。
北京首個限價房小區旗勝家園也是如此。
目前,旗勝家園的物業收費標準為每月1.8元/平方米,而旁邊的商品房小區楓丹麗捨得物業收費標準為每月1.6元/平方米。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北京限價房小區金頂陽光和陽光美居等也出現物業收費標準高於同區域商品房小區。如限價房小區金頂陽光的物業收費標準為每月1.8元/平方米,而旁邊的商品房小區金項北路9號院僅為每月0.5元/平方米。限價房小區陽光美居的物業收費標準為每月1.8元/平方米,周邊商品房小區京東麗景苑的物業收費標準為每月1.29元/平方米。
物業收費為監管真空帶
對於北京住宅的物業收費管理,北京現行的對應管理文件為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 《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該管理辦法第五條明確規定:‘本市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和政府指導價。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緊接著的第六條作出規定,經濟適用房小區、危改回遷小區,在未成立業主大會前,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有業內專家稱,根據《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只有經濟適用房小區、危改回遷小區物業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餘包括限價房在內,皆實現市場調節價。
至於限價房被放入市場調節價範疇的原因,有人指出,緣于限價房是一種較新的保障房模式,2005年相關部門在制定 《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時,主要的保障房對像是經濟適用房及危改回遷房,因此導致數量相對更少的保障房類型限價房被漏掉了。
正因為限價房物業收費標準與普通住宅一樣實行市場調節價,因此出現一些限價房物業收費標準高於商品住宅,就不必大驚小怪了。
本報記者向龍湖旗下的限價房大方居所在地北京通州區政府相關部門反映大方居物業收費較高的現象時,對方回應稱,根據《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龍湖大方居限價房項目不在政府指導價收費的範疇,物業服務收費採取的是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因此大方居物業收費不存在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行為。
但有人認為,雖然大方居等限價房物業收費偏高,不存在違規行為,但限價房的消費對像是收入偏低的特定保障對象,因此小區物業收費也應該被納入特定範疇進行特殊管理,而不應該與普通住宅一樣被放入市場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