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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新車 保險公司收錢不理賠
央視再曝“車險理賠難” 專家稱保險公司涉嫌侵權
新車購買了足額車險,出車禍後保險公司竟然拒賠車主損失,拒賠的理由就是沒有上正式牌照。繼曝光車險高保低賠、無責不賠等霸王條款問題後,昨 日,央視《每週質量報告》再次炮轟車險理賠難,“賣保險時,保險公司聲稱沒有車牌也能賠償,出現事故時卻拒絕賠償。”專家指出,這種做法涉嫌損害消費者的 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案例:新車沒上牌 竟然不理賠
昆明車主龔先生日前買了一輛60多萬元的工程車,並花了1萬多元在徐州地區的太平洋保險公司買了足額汽車保險。工程車的落戶手續要一個月完成, 不料新車在到手的第28天出了意外,此時車子的臨時號牌已經過期。法院判決龔先生承擔死者的各項賠償金27萬元。車險保單上註明,保險期限為2010年3 月15日20時起,到2011年3月15日20時止。龔先生的車出事故的日期是2010年4月18日,在保險有效期限內。不料保險公司卻以車子“沒有上正 式牌照”為由拒賠。
保險條款裏的免責條款寫明:下列情況下,不論任何原因造成保險機動車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保險人均不負責賠償:其中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的情況是:除本保險合同另有書面約定外,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機動車沒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他相關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或未按規定檢 驗或檢驗不合格。簡單地説就是沒有合法號牌不賠。
探訪:保險客服仍稱 無號牌也賠
龔先生認為,當初買保險時,車子就是按車架號和發動機號上的保險,保險單子裏一開始就沒填車牌號。而且,保險公司明知車子沒有號牌,卻在保單上 明確寫明交費的當天保單已經生效。事後,龔先生的代理律師也向保險公司諮詢,保險公司的客服人員表示,如果車輛沒有正式號牌,除了盜搶險之外,其他的汽車 保險項目都是可以正常理賠的。
龔先生無奈將中國太平洋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認為保險有效,判決被告保險公司支付原告龔氏兄弟保險賠償金25萬 余元,太平洋保險在接到判決後,央視記者登錄太平洋財險的官方網站找到其車損險條款,發現原來的“無合法號牌不賠”的條款沒有發生任何改變。而太平洋財險 總部客服在面對諮詢時,仍然明確告訴記者,“無號牌也賠”。
■專家説法
收費不擔責 保險公司侵權
賣保險時宣傳的是一套,合同條款上寫的卻是另一套,保險公司這種自相矛盾的做法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保險法實務專家劉銳表示:“在明知道沒有牌 照的情況下,接受投保,但是又以沒有牌照為由,不承擔賠償責任,這是沒道理的……如果説沒有牌照不承擔責任,就是在上牌照之前,(保險公司)不應當起算保 險期間,不應當收取保險費。”專家強調,無牌不賠也好,無牌也賠也罷,其實並不是問題的關鍵,關鍵在於“收了保費,起算了保險有效期又反過來不承擔保險責 任”的做法是侵權行為。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副主任陳劍稱,如果事先在消費者投保之前沒有做出明確説明,或者也沒有對條款進行合理的解釋,包括後果的一些説 明,實際上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它雖然説明了,但是並不同意對於風險承擔的期限進行相應的調整,也就是説它承擔保險責任的期限和它實際上投保單所約 定的期限不一致的話,那在某種程度上涉嫌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記者 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