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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發生的富滇銀行金融市場部涉嫌違規交易事件,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罕見地向各城商行董事長和行長髮出了一封信,要求各城商行自查和整改,進一步加強案件防範措施和內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
自2010年年末相繼爆出齊魯銀行票據詐騙案、溫州銀行信貸員偽造房地産證騙貸案、漢口銀行假擔保案等風波,均為城商行內外勾結的違規案例。伴隨中國經濟減速和信貸緊縮的壓力,城商行的一連串操作風險正在浮出水面。
“今年的確面臨比較大的全面風險管理壓力。”一位城商行行長告訴財新《新世紀》。
央行也有所行動。8月15日,央行金融市場司召集各商業銀行金融市場部門負責人,重申今年4月下發“為規範全國銀行間債市債券交易行為,防範系統性風險”的3號令,強調市場參與者應加強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規範自身交易結算行為,並要求各家銀行自查。
一位銀監會官員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富滇銀行金融市場部“一鍋端”的違規事件,屬於債券結算代理業務中內外勾結的監守自盜,暴露了內控的漏洞。
目前銀行間市場關於債券結算代理業務的管理制度,主要是央行于2000年發佈的有關通知,但對於代理結算交易的規範僅限原則性要求,並無細化規則。由於參與債市的非金融法人的丙類戶十分活躍,實際上由被委託的代理結算銀行實施監管,而後者並無真正的監管動力,很容易産生操作風險。業內人士建議,應引入合理的競爭機制,建立債券結算代理資格的準入和退出機制。
自己給自己打工
“最近東北地區一家城商行還要求來富滇銀行學習考察,我們現在正在自查和整改,所以回絕了。”一位富滇銀行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
富滇銀行成立於2007年12月30日,是在原昆明市商業銀行基礎上成立的雲南省第一家省級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在經歷了德隆入主之劫、處置不良資産、更名等一系列的變故之後,富滇銀行2010年底總資産近710億元,存款566億元,貸款361億元,規模仍較小。
知情人士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審計署在內部舉報的線索下,發現了該行金融市場部的債券結算代理業務中利益輸送的案情。富滇銀行金融市場部原總經理李坤、原副總經理付淦等五六人通過朋友的公司申請非金融機構法人的丙類戶,由富滇銀行為其代理債券結算業務,實施利益輸送。如此做法已延續好幾年。
“整個部門前中後臺聯合起來集體違規,令人難以想象。”興業銀行資金運營中心人士表示。
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採用三種結算方式是:款券對付(DVP)、見券付款(PAD )、見款付券(DAP)。目前央行推廣的款券對付已成為主流方式,即一手交錢,一手付券,交易雙方都沒有風險;但另兩種方式都是對一方有利,對另一方存在風險敞口。目前大多數銀行機構成員和少數非銀行金融機構採用DVP方式。
富滇銀行正是利用了這一漏洞。據透露,按照銀行內部的管理流程,“我們和丙類客戶做交易,都會採取有利於自己的結算方式。”前述興業銀行人士稱。但後臺人員如果違規操作,在並未見到前臺付出這筆券的情況下,確認這筆交易並付出去一筆資金,然後對手方用這筆資金去買其他高收益的券,賺取差價,然後日終之前再買來一筆券還給銀行,相當於倒空券,T+0就可實現。
此次富滇銀行案“相當於自己給自己打工,損害了銀行利益。”知情人士稱。此案今年6月由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經偵大隊介入調查,目前有關機構尚未對外公佈具體的涉案金額,也未確認是否是坊間流傳的3500萬元。
“富滇銀行的董事長、行長都要為此負責。”監管當局高層表示。
丙類戶角色
市場人士指出,非金融機構法人的丙類戶是活躍于一級半市場的“鯰魚”。比如企業發行債券時,丙類戶在與承銷團成員簽訂關於分銷協議之後,獲得相應新券,然後在二級市場賣出後賺取點差。“交易員有一定鎖定報價區間價格的權力,可以低價賣給其關聯企業,企業再把低價券在二級市場找下家變現,在單筆交易金額至少幾千萬元的債券市場,利差高一個點,利潤就很驚人。”一位債市交易員介紹。
債券結算代理業務是貨幣市場的中間業務之一,指金融機構法人受市場其他參與者的委託,為其辦理債券結算等業務,銀行從中收取佣金。
銀行間市場結算成員有甲、乙、丙三類,甲類為商業銀行,乙類一般為信用社、基金、保險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丙類戶大部分為非金融機構法人。三類成員均需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和央行備案,甲、乙類戶可直接入市交易結算,甲類戶可以代理丙類戶後臺結算,實際上相當於由甲類戶實施監管。
2000年,為活躍市場,央行推出債券結算代理業務,引入非金融機構參與銀行間債券市場進行債券投資,大大擴展了機構投資者範圍。此前,銀行間債券市場參與者只有十幾家金融機構,市場參與者性質單一,交易需求雷同,債券流動性差。目前,銀行間債券市場機構投資者已發展到近萬家。其中非金融機構投資者佔債券託管丙類戶的83%,已成為銀行間市場重要參與力量。
“交易的活躍離不開丙類戶,丙類戶的作用類似于火車站倒票的黃牛,在一級市場丙類戶參與了80%的債券發行量,包括企業債、中票等;在二級市場,也提供了至少60%的交易量。很多大行交易員懶得自己找券,就直接委託給丙類戶。”一位市場人士介紹説。
他透露,在市場行情好時,債券無不通過丙類戶過手,即發行自己主承銷的債券和給丙類戶“過券”。
在報價瞬息萬變的二級市場,丙類戶因其活絡的市場關係,往往可以充當仲介的角色,對活躍和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例如市場不好時,欲出讓某現券的機構苦於找不到合適買家,通過丙類戶的撮合,往往可以尋覓到合適的成交價格。
現行制度下,丙類戶可用上家的券和下家的資金撮合成交,自己無需資金參與交易。而結算代理交易主要以手工方式為主,大型金融機構建立了自己與丙類戶的交易系統,而丙類戶和一些中小金融機構沒有交易系統,僅依靠簽訂合同的方式達成債券交易,“在活躍市場的同時,這種模式很容易産生操作風險和信用風險。”一位市場人士提醒。
內控的漏洞
近年,隨著中間業務在銀行總體收入中佔比的不斷提升,結算代理業務促進中間業務收入的作用也受到銀行的廣泛關注。在一些中小銀行,結算代理業務貢獻的利潤甚至超過傳統業務,南京銀行、富滇銀行、興業銀行等中小銀行結算代理戶均達上千戶。
“如果落實好內控管理流程、部門分工和制約,完全可以避免類似富滇銀行事件的操作風險。”南京銀行一位主管金融市場部的高管稱。他亦否認了坊間關於南京銀行有高管涉案的傳言。
富滇銀行屬於甲類戶,亦為中央國債登記公司評選的2009年、2010年債券自營業務優秀結算成員,是雲南省惟一具備中國國債協會會員和全國憑證式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參與了2009─2011年憑證式國債承銷。
按照監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前臺的交易、中臺的風險控制及後臺的結算,均需分離,“這是內控基本制度。要幹壞事,必須得把前、中、後臺的人都串起來才行。”一位市場人士介紹説。
但也有觀點認為,除了內控問題,現行丙類戶實際上由甲類戶監管的模式可能失控,因為後者並無真正監管動力。工行金融市場部人士指出,應建立代理交易制度,擴大業務內涵。包括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債券結算代理資格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逐漸擺脫代理交易以手工方式為主的模式,提高交易效率。
多位市場人士表示,應建立層次明晰的甲、乙、丙三類結算成員準入標準,尤其應提高直接入市交易結算的甲、乙類成員進入門檻並適當提高年度費用標準。監管部門可參照場內市場收取保證金的方式,在丙類戶參與交易前,令其繳納相應比例的保證金或保證券。對達不到標準的機構必須通過結算代理人交易結算,以降低系統性風險。
“既不可水至清則無魚,也要丙類戶繳納一定的保證金,讓好好做市場的機構得到發展,壞人則沒有生存的空間。”一位市場人士表示。
不過,財新《新世紀》記者向央行有關人士問詢獲知,目前有關交易制度還未有任何改變,未聽説要讓丙類戶繳納相應比例保證金或保證券的舉措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