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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公益慈善基金管理費過高 美美門頻發有因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5日 10: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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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鄧國勝近期在接受人民網記者採訪時指出,對於一些規模大,且有一定財政扶持的公益慈善基金,應該下調管理費用。而談及頻繁發生的“美美門”等事件,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公益專家指出,監管不力等是禍因。

  公益基金收取10%管理費的規定不能“一刀切”

  國家《基金會管理條列》規定,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基金組織收取10%的管理費用,主要是用於工作開支,捐贈汶川地震救災時我們只收了5%,而整個去年一年,我們收取的管理費平均比例僅為6-7%。”中國扶貧基金會秘書長楊青海在接受某媒體記者採訪這樣説道。

  “大多數國家級公益基金機構都沒有按照10%進行收取,實際上在管理成本及開支方面收取3—7%是屬於正常範圍的,我們婦女發展基金一般都在5%左右。”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綜合辦主任張大珍介紹道。

  福耀玻璃集團創始人曹德旺對西南五省10萬戶農民2億元的捐贈,扶貧基金會僅收3%的管理費。對於這個被稱為“史上最苛刻捐贈”的案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鄧國勝表示,這是對管理費現行規定行規10%收取的一次挑戰,這表明,一些規模較大的公益基金會管理費用確有下調的空間。

  鄧國勝指出,參照《基金會管理條列》所定的規定,很多基金在收取管理費時,是按10%這一最高標準來執行的。他説,這個“一刀切”的標準是不合理的,不同的基金會規模不同,其行政成本也不同。

  鄧國認為,有些公益基金會規模很大,每年可募集十多億元的資金,並且有政府的財政扶持,運營成本相對較低,對於這樣的基金會,10%的管理費比例就偏高了,會有餘利,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企業選擇較大慈善基金會進行挂靠與合作的原因,其背後還是有一定利益支撐的。

  “我覺得,規模較大的公益基金會,其管理費比例可以調整到5%,這樣更有利於調動捐款者的積極性。”鄧國勝表示。(記者 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