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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瀾否認任職中非希望工程 為何多次陷入公共事件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1日 07: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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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中非希望工程”沒有任何聯絡 楊瀾近年是非不斷

  羊城晚報記者肖執纓實習生劉璇

  楊瀾近日接二連三地身陷多個“是非門”,“郭美美事件”、“達芬奇事件”、“藍月亮事件”甚至數年前的“萬里大造林”……都與其有著這樣那樣的聯絡。

  面對質疑,楊瀾除了在微博上簡要回應外並無多言,羊城晚報記者的採訪要求也因其“近期都在國外”而遭到婉拒。

  再陷漩渦

  楊瀾成了“共同主席”?

  8月16日,有媒體報道了因租房合同到期,本應在8月18日開學的北京海淀區東升鄉的打工子弟學校“新希望小學”辦校用地被收回,校舍被全部拆除一事。根據報道,這次相繼被關停的打工子弟學校近30所,涉及近3萬名學生。

  這則新聞讓很多網友關注和痛心,在搜索“希望小學”等關鍵詞時,有網友意外地發現了“中非希望工程”項目,“中非希望工程執行主席兼秘書長”盧星宇開始浮出水面。8月16日,這個低調的項目和它的“富二代”管理者也受到眾多網友的關注。

  有眾多網民質疑,在內地失學兒童大量存在的背景下,這個名為“中非希望工程”的慈善項目計劃耗資20億元為非洲捐建1000所希望小學,且對所有捐款均提成10%作為管理費,其是否合理合法。該工程的執行主席兼秘書長盧星宇年僅24歲,也被網民贈予“郭美美二世”外號。

  困惑不解的網民開始搜索這個組織機構的相關信息,他們赫然發現,在其官方網站上,楊瀾的照片和名字竟出現在該工程的共同主席名單裏。

  低調回應

  否認與工程有任何聯絡

  “中非門”事件爆發後,正在度假的楊瀾當晚即對此事做出了回應:“聽説近來有網友熱議中非希望工程的管理問題,並有人提及我是該組織的共同主席。事實是該項目曾兩次邀請我做其共同主席,我因不了解其情況均婉拒,與該機構沒有任何關係。”

  但截至8月18日19時,在“中非希望工程”官網上,楊瀾依然位居“共同主席”之列。到19日晚,“共同主席”的名單上已無楊瀾身影。此前由於“捐款門”事件,楊瀾與青基會先後被捲入輿論漩渦,而“中非希望工程”的上級主管單位恰巧又是青基會。這一次楊瀾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上,微博上對其也是質疑聲一片。

  8月18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致電陽光集團辦公室隋小姐。對於記者的採訪請求,隋小姐稱其“做不了主,需向上請示”;半小時後記者從其處得到了“負責媒體事務”的高總手機號碼,但這位高總稱:“楊瀾近期都在國外,接受媒體訪問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

  是非不斷

  這門那門都有她的身影

  其實,這並非楊瀾第一次“惹禍上身”。

  “郭美美事件”曝光後,6月23日,楊瀾發微博為紅十字會“喊冤”:“這就怪了,我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常務理事,沒聽説過紅十字會有商業總經理這麼一職位,別是頂紅十字會招牌吧!還有消息説她是紅十字會副會長郭長江之女,這就更不靠譜了,郭長江只有一兒子,沒閨女。 ”

  楊瀾的一席話引來了出版人馬志明的進一步質疑,稱楊瀾“有一次她捐給希望工程20萬元,但第二天,青基會就和楊瀾簽協議從我們那裏又領走同樣數額(20萬元)的‘工作經費’……我清楚地記得楊瀾此後又以同樣方式,多次從青基會財務部領取過希望工程的大額工作經費……”隨後,馬志明表明該消息是轉載而來,這篇帖子其實出自“柳楊”之手,發表日期為2002年12月30日。

  這番話引起軒然大波。隨後楊瀾更新微博,正面回應稱“……以上各種支出已向青基會報備。我個人未取分文,也沒有領取其他經費”。與此同時,希望工程創始人、青基會原秘書長徐永光也表示,“這件事不存在任何問題”。

  數日後,馬志明在微博中向楊瀾公開致歉。然而,這並不是結束。

  7月10日,央視曝光了達芬奇“洋傢具造假門”事件,有網站隨後發佈了一條新聞,主要內容是從2010年7月起,達芬奇在其舉辦的每一屆意大利家居展上,都會將單價最高的義賣所得,連同展會門票收入,“無所保留地捐贈給陽光文化基金”。其中,還刊登了一張達芬奇董事張添福與陽光文化基金會主席楊瀾的合影照片。

  對此,楊瀾親自回應道:“我個人與達芬奇家居沒有任何商業關係。因達芬奇曾向陽光文化‘陽光下成長———流動青少年藝術教育’公益項目捐款。我曾作為基金會代表介紹公益項目本身並接受捐贈,未對其産品做商業推薦。”她再三強調自己只是參加公益活動,與達芬奇家居沒有任何商業聯絡———既不是形象代言人,也沒有做廣告。

  而就在此之前一個月,楊瀾還真以代言人的身份被質疑過。她代言的“藍月亮洗衣液”被曝出含有致癌物質熒光增白劑。

  往前追溯到2009年4月,轟動全國,波及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涉案金額高達12.7億元,受害群眾3萬多人的“萬里大造林”案件,在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萬里大造林”被定性為“一場以團夥傳銷形式實施的非法經營活動”。眼尖的人發現,在萬里大造林的網站上,2005年3月29日9時11分曾發佈了一篇題為《楊瀾不了的萬里情》的文章,文中稱楊瀾為“萬里公司的形象大使”。肖執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