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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烯利催熟劑再襲果蔬市場 農資亂象環生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6日 09: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觀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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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菜農陳偉拉著一車西紅柿,在南京的幾個農貿市場兜了好幾天,仍然沒賣出去多少。

  “一個月前銷路還挺好,現在到季了反而賣不動,他們都説我的西紅柿涂了催化劑不敢買。”陳偉説,他們家種了兩個大棚的西紅柿,每年6月份收果前都要涂一種叫做“乙烯利”的製劑,“這樣熟得快,早上市可以賣個好價錢,家家都是這樣做的。”

  不久前,“乙烯利事件”曾使海南蕉農蒙受慘重的損失,儘管不少專家極力“洗清”乙烯利的“罪名”,但由於相關監管部門仍未作權威解釋,以及農資市場一貫以來的混亂,時隔兩月,“乙烯利”風波再次襲及內地多個省市的果蔬市場。

  乙烯利“罪與罰”

  陳偉家種了兩個大棚的西紅柿,每年西紅柿長到七八成熟的時候,他就到農資市場去買一種叫做“乙烯利”的製劑,塗抹在西紅柿果實和莖相連處,過一天再摘下來拉到市場上去賣。當地農民更願意叫它為催熟劑。

  西紅柿是越冬作物,使用催熟劑的目的就是提前上市,贏得價格優勢。“家家戶戶都用這樣的法子,一抹就熟了,賣相特別好,早上市賣價格還高。”據陳偉估計,最早上市的西紅柿,批發價能賣到1.8~2元/斤,反季賣價格更高;而不催熟的西紅柿隨後大批量上市後,價格會下降0.8~1元/斤。通常一畝地大約種植三四千株西紅柿秧,每株能結12~20個果實,按畝産3000斤西紅柿計算,1畝地催熟西紅柿能多賺3000元左右。

  “這個藥劑很便宜,一畝地的成本也就在5塊錢左右。”陳偉説。

  除了西紅柿外,種植黃瓜的菜農也非常喜歡催熟劑。南京一位菜農説,用不用“催熟劑”差別很大,正常長的黃瓜畝産5000斤左右,用了可以到8000斤,人家技術好的,畝産更高。“另外,保存期長,在菜場不用藥的兩三天就發軟、很難賣掉,而用藥的至少能保存五六天,瓜販和超市都比較歡迎。”

  正是因為這些原因,一些農民們常年都使用催熟劑,既可以增加産量,又能提高收入。

  在合肥的幾個農資市場,幾乎每家門店都出售包括“乙烯利”在內的各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店主反映銷路很好。一位店主説:“誰家大棚不用這個?幾乎是100%在用!”

  據悉,經過催熟的果蔬在安徽、江蘇等地市場上並不少見,一些專家言論認為,乙烯利是一種酸性低毒農藥,過量攝入可能會致癌或使兒童早熟,一時引發市場談“催”色變。

  但多位農業專家則表示,乙烯利是一種按生物原理研製的製劑,對人體不會造成危害。

  農業部農産品質檢中心副主任、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羅雲波解釋,乙烯利實際上是一種能夠産生乙烯的一個簡單化合物,在使用的時候能夠釋放出乙烯,而乙烯則是果實中一種天然的植物激素,能夠使水果蔬菜成熟。乙烯利正是利用這種生物原理生産出來,促進植物成熟。

  此前,海南的香蕉也因為被曝使用催熟劑而大量滯銷。對此,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原副院長、生物技術教授鄭學勤表示,催熟過程是一種複雜的生理生化反應過程,而不是一些報道中所説的化學過程。

  據了解,乙烯是普遍存在於植物體內的五大天然植物激素之一,早在1901年前就被發現有催熟的功能,1979年美國華人科學家楊祥發教授首次發現了乙烯在植物體內合成的全部生理過程及其合成機理。

  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熱帶農産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副主任彭黎旭前幾年參與了乙烯利殘留量安全監測標準的制定工作,他介紹,近年來,在對全國南北多個大城市香蕉監督檢測過程中,尚未發現香蕉催熟有害人體的情況。

  他説,用乙烯利或乙烯氣體催熟,其原理都是一致的,都是乙烯氣體發揮了誘導和激活作用,因此其使用量是微乎其微的,不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的影響。

  農資市場亂象

  儘管如此,由於相關監管措施的缺失,以及政府部門未作出權威定論,乙烯利對市場、特別是農民的影響仍在延續。

  南京一位農業人士稱,水果本身也會散發乙烯,因此在檢測時無法判定哪些乙烯來自植物本身,哪些是後期人工塗抹在水果上的。“而且這種催化劑應該是一種植物生長調節劑,從來不在農藥檢測範圍內。”

  上海市農科院園藝所所長朱為民説,儘管現在還沒有實驗數據證實乙烯利對動物的危害,但仍建議應該通過嚴謹的動物實驗來研究植物生物調節劑處理後的蔬果是否對動物的發育産生影響,以翔實的數據、權威的結果消除市民的疑慮。

  面對乙烯利的影響,陳偉感到很無奈,因為農産品檢測中從未要求檢測乙烯利這樣的催化劑,而農資店也一直有售,並推薦使用,所以菜農們才放心大膽地進行果蔬催熟。

  中國農業大學農業與農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鵬表示,農民作為一個直接的農業生産資料的使用者,基於他本身的科技文化知識的欠缺,往往是不具備鑒別農業生産資料的能力的,因此很大程度上要依賴於行政管理部門對農資市場進行規範。

  而事實上,農資市場的亂象歷年來都對農民的生産造成不利,進而影響整個農産品供應鏈。

  江蘇省農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姜世岩指出,當前農資市場比較混亂,主要原因是監管部門過多。按照國家體制,質檢部門監管農資生産的源頭,工商部門監管農資流通領域,但在包括江蘇省在內的部分省市,並沒有明確分工,造成了職責不清,有了利益爭搶,遇到問題推諉,監管漏洞多,從而讓生産廠家和銷售商鑽了空子。

  此外,農資市場始終在開放和壟斷當中晦暗不明,也造成市場經營戶增加,但對經營者的規範缺失的現象。

  記者從南京當地一些農資公司和農資店了解到,目前有一些縣級農資公司只設一個經理,一個會計,它不直接經營農資,但是到工商部門辦理多個營業執照,以租賃、承包的形式發給下崗職工或其他社會人員經營農資。另外,每個鄉鎮都有1個到3個土肥站、農業技術推廣站的分支機構,一些個體戶採取挂靠、承包的方式,從這些部門取得經營資格,成了經營農資的主體,造成了農資市場經營混亂。

  同時,農資市場的經營主管部門太多,供銷社、土肥站、果桑站、各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都經營農資,也使經營渠道多而混亂。

  為佔領市場,一些小廠家甚至自主推銷,送貨上門,或廠方與代理商聯合經營,採取檢測土壤成分給農民出示配方,聯手製造農民所需的標準化肥、農藥。

  在江蘇某地近日針對乙烯利的一次執法檢查中發現,一家農資銷售點出售的“乙烯利”産品包裝袋上卻赫然印著“農肥(2005)臨字XXX號”的字樣。而在實際的生産操作中,“乙烯利”應該是一個農藥品種,按規定,其包裝上應該標明“農藥登記證”。

  知情人士稱,農藥的生産準入、登記備案、監管、使用規範等一系列流程更為嚴格。以“乙烯利”為例,作為一種農藥,它的使用量、使用對象、使用方法等都有明確規定。

  該人士稱,“‘乙烯利’以農肥的形式出現,在使用環節上,不像農藥一樣有詳細的規範指導,種植戶弄不清楚使用方法,就有可能出現蔬菜催熟劑濫用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