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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瘦肉精製售案件今開庭 藥物原粉産銷達2700公斤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5日 13:1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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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財經訊 7月25日消息,今日,首批瘦肉精製售案件在河南焦作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法院統計稱,劉襄、奚中傑等五名被告共産銷瘦肉精原粉達2700公斤,其銷售範圍包括北京、山東、廣東等八省市。五被告均否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

  兩起案件預計均將當庭審判

  今日上午8:30分,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襄等5人非法生産銷售瘦肉精一案,罪名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時,河南沁陽市人民法院也將開庭審理沁陽柏香鎮動檢站站長王二團等3人因涉嫌“玩忽職守罪”的案件。

  早上8點半,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戒備森嚴,近10名武警持槍站崗。由於法院發放的旁聽證數量有限,因此大量記者均等候在外圍,其中大部分來自河南當地媒體。預計今日兩起案件均將當庭宣判。

  五名被告産銷瘦肉精原粉達2700公斤

  今日五名被告均違法參與生産銷售瘦肉精。劉襄是瘦肉精生産者,奚中傑主要負責瘦肉精的對外銷售,肖兵和陳玉偉則負責下線銷售,將瘦肉精販賣給安徽、孟縣等地的生豬養殖戶,而劉襄妻子劉鴻林則負責瘦肉精生産原料的採購等。

  波及到河南肉類龍頭雙匯的瘦肉精案件的産品生産源頭正是湖北南漳九集鎮的襄九精細化工廠,負責人劉襄在一間百餘平米的車間制販瘦肉精長達數年。

  劉襄曾經是湖北某藥廠的職工,化學合成專業畢業,當時與奚中傑為藥廠同事。數年後兩人重新聚首時,發現瘦肉精交易市場的空間非常大,兩人便開始研發瘦肉精,銷售區域包括安徽、山東、河南等,獲利200余萬元。

  隨後,下線的肖兵以每公斤2000元的價格從奚中傑處購入瘦肉精原粉,再以3000元至4000元每公斤的價格出售給安徽、洛陽等地的生豬養殖戶,總獲利超60萬。

  根據法院的統計,這五名被告共生産銷售了2700公斤的瘦肉精原粉。據悉,瘦肉精被飼喂給生豬前,需要經過勾兌、稀釋的嚴格配比,最終每頭生豬身上所含瘦肉精不足1克。可以想象,這2700公斤的瘦肉精原粉涉及的生豬數量可謂驚人。

  瘦肉精生産者長期接觸瘦肉精中毒

  2010年3月份,瘦肉精生産者劉襄的妻子劉鴻林發現劉襄的手指會持續性發抖,她上網查詢後發現這是因為劉襄經常接觸瘦肉精而出現了中毒跡象。雖然明知瘦肉精對人體有害,但為了賺錢,兩人已停不下來。

  另外,根據劉鴻林的陳述,為了不讓車間工人得知自己生産的産品是瘦肉精,兩人在車間均以“劉襄産品”的代號來稱呼瘦肉精,而原料則以“A料”、“B料”等稱呼。

  五名被告並不知曉瘦肉精危害程度

  令人驚訝的是,劉襄、奚中傑等五名被告在陳述中雖然承認生産銷售的瘦肉精對人體有害,也知曉自身行為違法,但他們表示並不明確瘦肉精對人體的具體危害程度。

  負責銷售的陳玉偉説販賣瘦肉精就是因為客戶有要求,合夥人肖兵更是語驚四座,“這些注射了瘦肉精的豬肉,我也經常吃!”而瘦肉精生産者劉襄的妻子劉鴻林也説,她從不知道瘦肉精具有這麼大危害,因為家中一直是吃這類豬肉的。

  而根據五人的陳述,在央視曝光了瘦肉精事件之前,劉襄、肖兵等人從未接到過任何因瘦肉精而出現食物中毒的反饋。

  五名被告全部否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名

  從今天審理的現場來看,五名被告對於自己違法生産銷售瘦肉精的事實基本供認不諱,但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全部否定,且對起訴書中一些具體罪狀基本都提出了異議,比如涉案金額、是否屬共同犯罪等。

  劉襄辯稱,他認為雙匯濟源的損失不該算在他頭上,而且他對於破案的貢獻頗多。“我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訴了公安,還挖出另一銷售渠道和團夥,應算投案自首。”劉鴻林也不認同自己全程參與瘦肉精生産及銷售的指控,認為自己只參與了部分環節。

  被告辯護律師透露,早在劉襄當年生産瘦肉精前,河南市場便已有瘦肉精生産窩點,其並非唯一供貨渠道。他堅持稱,雙匯濟源的損失並不應該全部推至被告頭上,雙匯廣告稱豬肉經過18道檢測,但事實上並未及時檢測,其自身過錯不可推卸。

  對於瘦肉精對於生豬存欄率等的消極影響,五名被告以及辯護律師也全部否定。其中一名辯護律師認為,瘦肉精對於豬肉的肝臟影響最大,但是當時雙匯濟源銷毀的豬肉並非肝臟,“我認為生豬存欄率下降的影響主要來自媒體,並非瘦肉精的毒性危害。”(徐雯 發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