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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網專稿】樊沙就在我們為各政府部門不及時公佈“三公”經費爭吵不休的時候,國有企業的管理制度又被新加坡遠遠甩在了身後。
7月18日,新加坡淡馬錫控股(Temasek Holdings)在新加坡各大報刊和網站打廣告,公佈2011年報。而從今年開始,淡馬錫還準備了中文版年報,以方便不會英文的新加坡人查閱。淡馬錫控股是一家新加坡的投資公司,新加坡政府財政部對其擁有100%的股權。
淡馬錫公佈中文版年報的原因是,它作為新加坡的國有企業,要對全體新加坡人負責,而不是單為説英文的新加坡人設立。更大的透明度,是淡馬錫,也是國有企業的方向。
其實淡馬錫的透明化也是姍姍來遲,在2004年9月之前,淡馬錫從未公佈過財務報表。但遲來總比不公佈要好。
讀過本傑明 格雷厄姆《證券分析》的投資者都知道,早在1929年前,剛走出原始積累不久的美國公用企業都必須定期發佈年度報告,並供所有公眾隨時查閱,這些報告比紐交所對財務報告的要求還詳細。因為公共事業處在自然壟斷之下,它們的經營事關公眾福祉,必須接受行政法規和相關委員會監督。如所有鐵路公司和控制郵政電報和電纜公司的馬凱公司都要提交報告給州際商業委員會,紐約聯合煤氣公司和第五大街公共汽車公司要提交報告給紐約公共服務委員會。在給這些委員會的報告裏,往往提供了給股東的財務報告裏沒有的詳細資料。
當然,與淡馬錫性質類似的中投公司也是每年都公佈年報的。不過還有更龐大的一個群體——國有企業也應該公佈財務報告,但卻沒有這樣做。
國有企業理論上歸全民所有(地方國有企業理論上也歸該地方人民所有),央企更是從事有關國計民生的非競爭性行業,這樣的性質決定了國有企業應當對自己的全體股東負責,應定期公佈詳細的財務報告。
只向上級主管政府機構提交財務報告,對政府負責而不接受公眾監督,這種國企運行方式是靠不住的。別忘了,這些上級政府機構的“三公”經費雖經媒體一催再催,還一再推遲。
(證券市場週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