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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陰陽合同”,規避限購等行為將被依法嚴肅處理。住建部和國家發改委昨日聯合發佈《關於加強房地産經紀管理進一步規範房地産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法嚴肅查處二手房簽署“陰陽合同”、二手房仲介提供或者代辦虛假證明材料規避限購等違法行為。同時,開發商如果捂盤惜售或者存在價格欺詐等行為,將被責令整改並暫停網簽資格。
通知要求,開發商和房地産經紀機構要嚴格按照商品房預(銷)售方案和申報價格對外銷售。地方監管部門對無證售房、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發佈虛假信息和廣告、規避限購政策、違法返本銷售和售後包租,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價外亂收費、價格欺詐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不按要求公示價格信息、隱瞞真實情況以及群眾投訴較多的房地産項目,要及時進行核實處理,情況查實的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可暫停網簽資格。同時,通過房地産經紀公司成交的房地産交易,辦理交易過戶時,要提交房地産經紀公司人員簽名的房地産經紀服務合同。
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昨晚表示,北京市將儘快落實政策,由稅收、金融、工商等多個部門聯動,規範房地産經紀行為,杜絕“陰陽合同”。去年以來,市住建委執法大隊已加大對房地産經紀公司和新盤售樓處的現場巡查力度,效果明顯,對於發佈虛假房源的經紀公司和存在捂盤行為的開發企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今年以來,申請預售許可的開發商基本在三天內按時開盤,消費者對開發商捂盤等違規行為的舉報大幅減少。(記者 耿諾 劉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