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本報訊(記者沈衍琪)“無需恐慌,中國政府地方債務規模在可控範圍之內。”在國家審計署公佈我國地方政府債務總額超過10.7萬億人民幣(約佔GDP的27%)之後,匯豐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屈宏斌(專欄)昨日表示。 按照國家審計署公佈的政府債務審計結果,2010年底地方債務的總額為10.7萬億人民幣,大於現在6萬億人民幣尚未還清的國債,同時將中國的公共債務總額佔GDP的比例提升至超過50%。
但國際評級機構穆迪隨後便對中國債務審計結果“發難”,併發布報告稱,中國地方政府債務負擔或高於目前的審計估算數字,這一論斷隨即遭到中金公司及多位經濟學者的抨擊。中金公司報告中指出,地方融資平臺銀行貸款為8.5萬億至9.5萬億,約10%左右的地方政府的債務率高於100%。即使假設這部分債務率高於100%的債務全部違約,不良率也就在10%左右,而這一概率發生的情況極低。
屈宏斌表示,地方政府的債務規模並不像市場上一些機構推測的那麼大。他認為,債務規模佔全國GDP的27%這樣一個水平還是可控的。值得注意的是,超過70%的收益已被用於投資鐵路、橋梁以及購地,這意味著地方政府手上的資産和債務是同時增長的。因此,負債水平上升並不一定意味著地方政府的資産負債表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