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洋河股份副總裁違規短線炒股 回吐收益後辭職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30日 09: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融界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明日開始,上市公司將拉開半年報披露序幕,一些上市公司高管開始趕在半年報“窗口期”前拋售股票。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洋河股份,002304)昨晚一則公告顯示,該公司原董事、副總裁李風雲在發生短線交易公司股票違規後,向洋河股份遞交了辭職信。

  洋河股份董秘叢學年昨對早報記者表示,經過調查發現,李風雲是因為改善生活賣出股票時的誤操作,138.492萬元的獲利已上繳公司。

  洋河股份昨晚公告稱,李風雲於今年2月17日買入25.25萬股洋河股份,並於今年6月28日賣出9萬股,上述買賣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

  根據《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規定,李風雲構成了短線交易,138.492萬元收益應由洋河股份董事會收回。

  對於李風雲的違規減持,市場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即將披露今年半年報情況,所有上市公司的半年報將在8月底以前披露完畢,而李風雲持股解禁日正處於半年報披露期內。根據《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這也是俗稱的“窗口期”,一旦洋河股份的半年報在8月17日以後披露,即便李風雲持有的股票解禁也無法賣出。為此,在這樣的當口賣出股票,是否對洋河股份的業績已經有了“預期”才不得不為。

  市場人士分析稱,高管在“窗口期”違規賣出股票,只需將盈利部分上繳,還可以保本,而一旦公司股價大幅下跌,則會出現虧損。

  對此,洋河股份董秘叢學年昨日對早報記者表示,經過公司調查認為,李風雲是對相關法規不清楚導致的誤操作。李風雲此次減持是因為需要改善生活,購房需要,在賣出股票之後才發現時間不對。

  資料顯示,李風雲在此次減持之前持有50.5萬股洋河股份,係2月17日買入的25.25萬股,後經實施2010年每10股轉增10股派10元,其持股增加為50.5萬股。資料同時顯示,李風雲當時買入的價格為217.8元/股。昨日,洋河股份收于124.52元/股,複權後價格為250.04元/股,李風雲其餘持股已有大約15%的浮盈。

  洋河股份昨日公告稱,李風雲因工作變動原因,29日向董事會辭去董事及副總裁職務。與此同時,洋河股份副總裁王述榮因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亦于29日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