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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先
在一片對境外上市的中國概念股 “圍剿”聲音中,嘉漢林業(TRE),開始準備向一家專門做空在海外上市的中國概念股公司展開反擊,其或將成為首家正面提請反訴的中國概念股公司。嘉漢林業稱,將聘請新加坡第三方調查機構對該公司的債券進行調查。嘉漢公司6月8日發佈的新聞稿證實,加拿大安大略省證券委員會之所以會對嘉漢林業進行調查,主要是源於渾水公司針對其發佈的報告。值得關注的是,據美邁斯律師事務所統計,近期針對在美上市的中國公司訴訟案數量激增,今年已有20起,佔美全部證券集團訴訟案的四分之一。
(6月10日《東方早報》)
對於已經見慣A股創業板財務包裝和選擇性信息披露的國內券商來説,中國概念股在美國集體滑鐵盧,或許讓他們有點意外。可能他們也認為這些企業如果在國內上市也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而且財務包裝手法與國內並無二致,唯一的區別是中國概念股中的部分企業已經栽在“財務門”上,而A股創業板企業至今全部安好,個別企業甚至是一邊被質疑,一邊數錢,一邊繼續粉飾。
有人將中國概念股的遭遇歸咎於美國對衝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並將之上升為“圍獵中國概念股”,但在筆者看來,主要因素還是美國苛刻的保護投資者制度在發揮作用,或者是美國證券法律制度的自我發現和自我實現功能在發揮作用,譬如美國的交易做空機制、司法上的集體訴訟機制,可以有效彌補以“寬進”為特徵的新股發行備案制帶來的制度弊端,一旦研究機構、機構投資者、律師等通過上述制度形成聯動,參與造假的公司,成本將大到讓公司不能承擔,甚至自我毀滅。
對於中國的創業板而言,目前並沒有公司栽在“財務門”上。然而,同樣的財務包裝或粉飾手法,在海外被追究而在A股風平浪靜,折射的不是我們的企業有多好,而是我們創業板發行審核、交易制度和投資者保護制度存在缺陷: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濟機制和做空交易機制、重創業板進口輕出口、重事前審核輕事後監督、造假違法成本太低等,這也是中國概念股在海外深陷“財務門”對A股創業板制度建設的最重要啟示。
儘管A股創業板開設不久,但在發行上市核準制下,相關利益鏈條已經基本成型並運行流暢。比如保薦及承銷費某種程度上反映的是發行人需要包裝及托市的成本,並不反映券商的真實成本支出,發行人愈差保薦承銷費率愈高;至於圍繞創業板上市的財務諮詢機構、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服務機構等,不乏直接與擬發行人的粉飾挂鉤,各方想的大都是“一錘子買賣”,缺乏有效制約,也沒有斬斷這些利益鏈條的制度設計。
在這種情況下,借鑒美國對待 “財務門”問題中國概念股的做法,A股創業板的配套規則設計,需要涵蓋創業板的事後風險防範監督機制、便捷有效的投資者保護救濟機制,加大違規者、造假者的違法造假成本,譬如制定集體訴訟制度、做空交易制度、公益訴訟制度等。而對券商等,需要制定市場公共服務定價規則,嚴格核定費率,避免其通過相關叢林規則和自由市場法則,利用保薦承銷費進行財務和法律 “造假”以自我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