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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監管保薦人規則第三季諮詢市場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9日 07: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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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財經訊 6月9日消息,據港媒報道,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Martin Wheatley)的時代即將過去,但收緊保薦人監管的計劃,仍然繼續。消息指證監會最快於今年第三季,就要求保薦人承擔法律責任諮詢市場。

  據香港《信報》報道,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Martin Wheatley)的時代即將過去,但收緊保薦人監管的計劃,仍然繼續。其中重頭戲是,證監會最快於今年第三季,就要求保薦人承擔法律責任諮詢市場。

  韋奕禮在證監會的最後一天,寄語繼任人,檢討保薦人監管規則,是未來重要的挑戰,又透露當局最快今年第三季諮詢市場意見。

  “要求保薦人承擔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將是檢討的三大重點之一。新加坡和澳洲的經驗證明,這個要求是可行的。假如落實建議,由於涉及修改法例,故需要較長時間才可以實施。”

  可以預期,該建議必然引起業界反對。韋奕禮則強調,明白業界的憂慮,知道這可能加重保薦人的負擔,甚至被捲入欺詐的案件,財雄勢大的投行或因此成為被起訴的對象。

  證監會于2005年就監管保薦人進行諮詢,並於2007年起實施新制度,嚴格規定只有合規格仲介人才可以繼續從事保薦人或合規顧問工作。截至本週二,證監會的保薦人名單共有76家金融機構。

  過去兩年證監會進行就保薦人的工作進行主題視察,發現多項不適當的行為;同時,洪良國際(946)、中國森林(930)等半新股相繼出現問題,促使當局對保薦人窮追猛打。

  “其餘兩個諮詢的重點包括,過往提出幾項保薦人的問題,值得檢討是否需要加入紀律處分;同時,沿用幾年的監管指引對於保薦人角色和責任方面,的確有不足之處。”韋奕禮説。

  過去一年,證監會多次批評保薦人質素下降、未能妥善履行盡職審查,例如曾有上市申請人在招股章程的數據出現重大錯誤,保薦人竟然懵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