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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湖南邵陽高考狀元淘寶賣假名牌 判5年罰500萬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3日 09: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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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犯曾是湖南邵陽高考狀元,後辭去上海公務員職務專業經營三家網站。涉嫌假冒124個註冊商標

  【財新網】(綜合媒體報道)“2010年全國打假十大典型案例”之首,昨日(6月1日)在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主犯李志峰因在淘寶網銷售假冒世界名牌商品,非法牟利數百萬元,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其他被告人袁江、李成良、朱洪輝被判緩刑並處罰金。

  據法制網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李志峰于2009年10月4日到2010年12月8日間,通過“上海格調名仕館”“糯米之家旗艦店”和“洛神品牌旗艦店”三家網店,銷售假冒124個註冊商標的商品36110余件,銷售金額合計人民幣1174萬餘元,違法所得人民幣410萬餘元。

  袁江、李成良和朱洪輝于2010年到上海格調名仕館工作,並在明知李志峰從事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情況下,仍幫助負責倉庫管理、後勤、記賬等工作。

  2010年12月8日,李志峰設在江陰的倉庫被查獲藏有涉及假冒62個註冊商標、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16195件,貨值金額合計人民幣315萬餘元。

  四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現年32歲的李志峰出生於湖南省邵陽市,曾以邵陽市高考第一名的成績被同濟大學錄取,後成為上海市公務員。

  為了給家人創造更優越的生活環境,2009年,李志峰先後在淘寶網上註冊了三家網店,並開始銷售各種假冒品牌商品,包括LV、古奇、阿瑪尼、范思哲、普拉達、巴寶莉等。隨後,李志峰向單位遞交了辭職報告。

  李志峰開網店第一個月的收入是10萬元,到2010年9月,他的月收入已經飆升至100多萬元。此時,李志峰將倉庫搬往江陰。

  2010年11月,江陰市民張先生在李志鋒的網店購買了一件巴寶莉的外套,因質量問題要求更換遭到拒絕。張先生於是向江陰工商局進行了投訴。

  2010年12月,江陰工商局接到舉報後,與公安機關一起聯合對李志鋒的倉庫進行了查處,現場抓獲9名工作人員,查扣10000余件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的服裝鞋帽箱包等,貨值高達5000余萬元,其中有3名工作人員構成刑事犯罪。

  事情曝光後,李志鋒曾逃往湖南長沙。2011年2月,江陰警方在興義市頂效鎮一家網吧將其抓獲。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辦案法官提醒消費者,“目前網購成為假冒産品流通新渠道,網上售假亟須監管。”

  財新網此前報道,互聯網研究機構艾瑞諮詢的報告指出,2010年第四季度中國網絡購物市場交易規模已達到1608.4億元,比去年同期的914.7億元增長75.8%,淘寶網在C2C市場上保持領先地位。

  而淘寶網發佈的數據顯示,2010年全年,淘寶網共處理1400萬件侵犯知識産權的商品,其中與品牌商、權利人聯手直接刪除的侵權商品為571萬件。■

  (財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