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消費調查頻道 >

廣東公佈“2011年十大消費潛規則” 涉及19行業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2日 09: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南方日報訊(記者/謝夢實習生/熊漢玲)昨日,“2011年廣東‘十大消費潛規則’發佈會暨消費與民生論壇”在廣州舉行。據悉,對消費潛規則線索的徵集和曝光活動於今年2月啟動,在經過3個月緊鑼密鼓的調查,共收集到包括商業銷售、網購、餐飲、汽車等日常消費潛規則線索2000余條,涉及19個行業的70多個方面。在廣泛徵集消費者意見的基礎上,廣東2011“十大消費潛規則”出爐。

  會上,省消協公佈的“十大消費潛規則”,除了涵蓋普通消費者日常生活的常見問題外,網絡時代還催生了很多消費領域的新問題。在十大消費潛規則中,網購消費(包含團購)、汽車消費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佔了一半,如“團購遭遇商家區別對待”“銷售汽車‘捆綁’上牌、保險和配套物品”等;其他潛規則也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如“快遞變慢遞,丟失索賠難”就是伴隨網絡消費興起快遞業出現的新問題。

  十大消費潛規則

  1.超市商品“低價標注高價出售”。超市以“低價標注”吸引消費者,但實際售價高於標注價格。

  2.網購貓膩多,消費維權難。網購過程中,消費者常常遭遇貨不對板、以次充好、送貨延誤等現象,一旦産生糾紛,消費者又要面臨取證難、退款難、索賠難等問題。

  3.消費時個人身份證複印件被隨意索取,隱私安全存隱患。消費者在辦理房屋出租、銀行業務、開通電信業務、團購等日常消費中,常常被隨意要求提供個人身份證複印件。但是,商家卻無法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的安全,因個人信息被洩露導致消費者經濟受損的事時有發生。

  4.特定場所高價消費成常態。在機場、電影院、高速公路服務區等特定的消費區域內,所銷售的物品或用餐價格比其他普通消費場所的價格高很多,許多消費者因沒得選擇,被迫接受。

  5.銷售汽車“捆綁”上牌、保險和配套物品。部分4S店要求消費者購買汽車後,必須通過該店辦理上牌手續、購買保險;或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添加相關配套物品(如玻璃加貼防爆膜),並強迫消費者付款。

  6.輪胎不列入新車“質保”範圍。汽車生産企業把輪胎作為“易損件”,排除在整車質量擔保責任範圍之外。

  7.團購遭遇商家區別對待。消費者參與團購時雖獲得商家一定的價格優惠,但到實際消費時,發現商家相關服務也跟著“縮水”(如用較低價格團購了某餐廳“優惠套餐”,但用餐時發現分量也相應減少,服務也有所區別對待);此外,消費者在購買消費券後,由於出差、工作忙、預約不上或其他原因造成團購券過期,團購網站卻不予以退款。

  8.消費者購買家電被迫“二次消費”。經營者在銷售家電時,將家電主體與如底座或挂件等必需零配件分開銷售,迫使消費者另外付款購買諸如底座、支架、插頭、自帶管件等物品等必需品。此外,原本包含安裝費用的部分電器(如空調),如安裝要求超過商家規定的,消費者需要額外支付相關安裝費用。

  9.高速公路拖車被迫支付高昂費用。高速公路拖車公司以招標或者委託的方式與當地行政機關合作,屬於行政性壟斷的“獨家生意”。拖車公司隨便開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消費者一旦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或故障而需要拖車,不得不“挨宰”。

  10.快遞變“慢遞”,丟失索賠難。快件延誤的賠償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快件發生丟失時,僅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對於沒有購買保價(保險)的快件,發生快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