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稅務總局專家稱個稅3000元免徵額符合當前情況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1日 09: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徵集意見結束,創全國人大單項立法徵求意見數之最;個稅免徵額能否再漲成最大焦點

  據新華社電 昨日24時,為期一個多月的個稅修正案徵集意見結束。

  根據中國人大網公佈的數據,截至目前已收到超過23萬條意見,創單項立法徵求意見數之最。個稅免徵額能否提到更高水平,能否定得更合理,成為網民關注的最大焦點。

  創單項立法意見數之最

  據中國人大網公佈的聲明顯示,為期一個多月的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徵集意見於昨日結束。徵求意見數已超23萬條,超過勞動合同法(草案)創人大單項立法徵求意見數之最。此前,2006年勞動合同法(草案)向社會公佈一個月共收到各方意見19萬餘條,創當時全國人大立法以來網上徵求意見的最高紀錄。

  4月20日至22日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首次審議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這是繼2005年、2007年兩次修改個人所得稅法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啟動修改個人所得稅法,不同於前兩次只是就工資薪金所得扣除額進行調整,此次還首次修改了稅率表。

  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在網上公佈草案,向社會徵集意見。

  個人所得稅從最初的月扣除額800元,到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又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正案草案,將扣除額提高到3000元。同時,為體現個人所得稅修改的收入分配導向,修改了稅率表,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其分別併入稅率10%和稅率45%兩檔。

  對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草案維持現行5級稅率級次不變,將稅率表第一級級距由年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調整為15000元,其他各檔的級距也相應做了調整。

  呼聲強烈折射民眾不滿

  此次意見徵集中,個稅免徵額能否提到更高水平,能否定得更合理成為網民關注的最大焦點。甚至有網友認為當前通脹壓力加大,生活成本上升較快,建議將起徵點調至4000元或者5000元。

  此外,建議個稅調整體現地域、家庭差異化也成為關注焦點。很多網友建議表示,各個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費支出水平、房價等都存在較大差異,應當在徵收個稅時得以體現,差別對待。

  專家指出,網民對個稅的高度關注和要求提高起徵點的呼聲強烈體現越來越多的人對收入分配的現狀不滿,期望通過個稅改革調整收入分配。

  ■ 前瞻

  “最終走向綜合所得稅制”

  個稅改革應該是一個綜合的改革,不僅僅包括個稅免徵額的提高,還要包括由分稅制逐步轉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

  我國個稅制度實施以來,一直實行的是分類稅制,早在十六屆三中全會中就明確個稅的改革目標,即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綜合稅制的三個特點是:將個人各種收入項目加總按綜合稅率計徵、以家庭為徵收單位、以年為徵稅時段。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微博專欄)指出,我國個人所得稅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不足,如分類計徵模式與無差別的寬免扣除制度,導致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基無法真實反映納稅人的納稅能力,進而導致個稅不能充分發揮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但當前個稅改革朝著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方向邁進仍有很大難度,要推進綜合計稅,需要實現納稅人信息申報的實名制,個人全部收入信息應實現網絡全覆蓋,納稅人申報制度也要健全。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微博專欄)認為,此次個稅調整,應該説是在改革終極目標短期內難以達到之下的權宜之計。此次稅制調節舉措推出後,國家應瞄準個稅的改革目標加快推進改革,重點是突破稅收徵管和稅制結構改革難點,最終使社會收入分配回歸公平合理的軌道。

  要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需要對現行稅制進行“大手術”,最終走向綜合所得稅制,即以個人申報為基礎,將所有來源、所有項目的收入加總求和,一併計稅。據新華社

  ■ 焦點

  伴隨著個稅修正案徵求意見,近一段時間,社會各界對於個稅有關話題的討論此起彼伏。為何3000元免徵額成為焦點中的焦點?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個稅漏洞?個稅改革能否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免徵額為何定為3000元?

  符合當前居民消費支出增長情況,為今後居民消費支出增長留下空間

  Q各界圍繞“3000元免徵額”的討論不絕於耳,免徵額定為3000元是否合適?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郝如玉:在個稅中設置免徵額,主要是考慮到保護居民的“基本生存權利”,要在工薪所得中扣除一部分必要的“生計費用”,維持居民的基本生活條件。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靳東升:個稅免徵額的設定主要是以基本生活費用支出為基礎,綜合考慮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增長和物價變化因素確定,草案提出的3000元額度符合當前居民消費支出增長情況,也為今後居民消費支出增長留下空間。

  Q社會各界有一部分聲音希望免徵額再提高些。如何看待這種呼聲?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應該説3000元的免徵額是在前幾次調整幅度基礎上的一種相對平穩調整,背後也傳遞出個稅免徵額將實行“動態調整”的積極信號。也就是説,今後免徵額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會隨著我國物價匯率變動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變化實行動態化調整。同時,免徵額也不宜調得過高,否則個稅納稅面過窄,不利於提高公眾納稅意識,稅收大幅下降也不利於增加財政用於公共服務的支出。

  如何堵住高收入者個稅漏洞?

  對單位違規發放收入加強監管,加強代扣代繳

  Q這次改革是否體現“高收入者多納稅”的原則?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此次個稅法修訂對稅率級次級距也進行調整,體現加大對高收入者調節力度的態度。但目前的調整仍僅限于針對工薪所得,並沒有涉及高收入群體股息、資本利得等非勞動所得,對高收入人群的影響並不是很大。由於信息不對稱,高收入人群工薪所得之外的收入很難被監測和徵收到。

  Q該如何堵住高收入人群的個稅漏洞?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白景明(專欄):加強高收入者的稅收徵管是發揮個稅“削峰平谷”調控作用的重要手段。從我國現有的稅收徵管模式來講,最有效的加強高收入者個稅徵管的方法是在單位層面。加強代扣代繳,加強對單位違規發放收入的監管,加強對企業的審計。同時,加大對單位在代扣代繳層面偷逃個稅的處罰。

  能否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目前推進綜合計稅尚難,十二五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

  Q個稅改革能否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徵收”?

  劉怡:關於“以家庭為單位徵收”的討論,實際上傳遞出個稅改革亟待從分類向綜合邁進的改革信號。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個稅都實行綜合或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綜合計稅是最能體現一個人納稅能力的稅制,而我國“十二五”已明確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

  Q綜合稅制有三個明顯標誌:一個是將個人各種收入項目加總按綜合稅率計徵;一個是以家庭為徵收單位;一個是以年為徵稅時段。此次個稅法修訂是否體現了這一改革目標?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目前的個稅修訂舉措仍屬於個稅改革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目標邁進的“前期鋪墊”,當前要在我國推進綜合計稅仍面臨很大難度。“需要實現納稅人信息申報的實名制,個人全部收入信息應實現網絡全覆蓋,納稅人申報制度也要健全,同時管理部門的稽查能力也要跟上,工作量會非常大。”

  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1

  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的部分稅率為5%

  2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稅率為10%

  3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

  4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

  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

  6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

  7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5%

  提高個稅起徵點後誰被誤傷?

  ■ 訪談

  1 低收入人群被誤傷?

  高收入者減稅多,中等收入者減稅少,低收入者沒減稅,這公平嗎?

  新京報:有人認為,此次個稅改革方案讓高收入者減稅多了,中等收入者減稅少了,而低收入者卻沒有減稅。這違反了公平原則的社會再分配。

  劉劍文:個稅法經歷多次修改,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圍繞工薪所得費用減際標準制度改革。

  如果説沒考慮到中低收入者,這不符合實際和修改目的。按照個人所得稅法修改(草案)徵求意見的方案,費用扣除標準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工薪的級距也從現行的9級調整到方案中的7級,就是讓中低收入工薪階層獲得更多的實惠。

  當然,什麼是中低收入者,標準是什麼?官方統計顯示,去年全國平均工資水平在3000元左右,這樣的話,平均線以下的工薪階層的工薪部分就不用交稅了,他們就得到實惠了。

  新京報:是不是説,收入越低,減少的個稅額度越少;收入越高,減少的個稅額度越多?

  劉劍文:受益人群可以從絕對數上算,也可以從相對數上算,這樣分析這個問題,才可以説是否公平。再説,草案將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很多人都在這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範圍內,從這個意義上説,草案還是在照顧中低收入者。

  2 欠發達地區被誤傷?

  各地收入水平、消費水平各異,設置統一的起徵點是否公平?

  新京報:如果算平均數,全國平均工資在3000元左右,但有人認為,考慮到中國地域差別,各個地方的收入水平、消費支出水平、房價等都存在很大差別,應當在徵收個稅時進行差別對待。

  劉劍文:你説的是個人所得稅是不是需要一刀切的問題。2005年個人所得稅法修改聽證會上已提出了這個問題。我認為,還是全國統一適用較適宜。

  其一,我國是法制統一的國家,在稅法的適用問題上也得保證全國的統一,這有利於法律的執行。

  其二,從人權和憲政的角度看,納稅問題涉及納稅人的基本權利問題,基於發展權、平等權的考慮,還是全國統一比較合理。

  其三,個稅問題上全國統一也有利於稅的徵管,如果全國不統一,可能會導致稅收的逆向流轉。從形式上看,費用扣除標準低的地方所徵收的個稅可能會多一些,但事實上費用扣除低的地方徵得的稅收少,費用扣除高的地方稅收反而高。道理很簡單,費用扣除標準低的地方的人會想方設法將稅收轉移到費用扣除標準高的地方。

  其四,發達地區收入水平比較高,就該讓發達地區的費用扣除標準相應提高?這只是表面問題。從公共品提供和權利義務相一致的角度考慮,發達地區享受的公共品也多一些,納稅人對擇業、生活的地域有著充分的自由選擇權。

  3 外來流動人口被誤傷?

  購房購車政策與納稅年限挂鉤,提高起徵點等於抹去繳稅記錄?

  新京報:不少地方將納稅年限跟可享受的服務聯絡起來,比如北京等地出臺了與納稅年限挂鉤的購房購車政策,提高個稅起徵點等於讓一些人不再存在繳稅記錄,這是不是意味著地方政府賦予個稅一個新的功能?

  劉劍文:地方政府的這些政策跟個稅法本身並無關係,這只是平抑房價的臨時性措施,我想這種做法也不會長久持續下去的。間接稅稅負轉嫁不需要也不可能有完稅憑證,而個人所得稅、房産稅和車船稅等直接稅有完稅憑證,比較容易感覺到,所以大家感覺到這一點了。

  新京報:個稅起徵點提高到3000元,是否有利於那些新融入城市、達不到起徵點的人培養納稅人意識?

  劉劍文:起徵點應該是適度的,不應該是無限的。如果大部分人不交個稅,稅法認同度就會很低,也不利於公民意識的培養。我們都需要政府提供公共服務,這些公共服務所需資金來自稅收,個人所得稅也是這些稅收的一個組成部分。

  新京報:在收入提高的同時,CPI也節節攀升,有人建議將起徵點跟CPI等指數挂鉤,這可行嗎?

  劉劍文:這也是我們過去一直倡導的問題。費用扣除標準多少才合理?這是個仁者見仁的問題,在確定了合理的基準之後,應更多地考慮隨著物價和匯率的變動而變動,這樣會更公平一些。在有關制度設計時,可以考慮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給國務院,在物價上漲到什麼程度或達到什麼標準可以做適當調整,但要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既要授權,也要依法限制行政機關的行為。

  ■ 個案

  非京籍納稅人遭遇買車難

  “代扣稅是641.24元”。

  去年剛到北京工作的小陳看到了自己4月份的工資表和個稅繳稅記錄,雖然戶籍所在地在南京,但她也已是北京的納稅人了。當然,這還不算她平時花銷中所包含的消費稅。

  小陳現在在三元西橋附近的一家單位上班,剛到北京就趕上了購房與購車資格上對非京籍人口的限制。單身的小陳開玩笑地説,儘管在京納稅,但她暫時能享受到的公共服務就只有比南京便宜的公交車了。

  在小陳看來,以她現在工作的性質,能有一輛代步汽車,這是剛需。“一些地方,地鐵到不了,急的時候就得打車,打車又打不到,就很頭疼。如果可以買車,哪怕買個奧拓都覺得很好啊。”小陳甚至也想在北京買房,因為北京的房租很高,“每月工資除了房租也不剩下什麼了,還是有房子踏實點。”

  這需要等待,她在北京目前只有半年的納稅記錄,而現在北京市的要求是要有連續五年的納稅證明。“現在就差四年半,四年半以後就快31了。”小陳感嘆道。

  就這,她還沒顧上考慮將來結婚生子。小陳做了個假設,就算有資格買房,根據自己的能力估計也只能在郊區買了,而北京郊區的公交又不便利,“怎麼可能不買車呢?以後如果有小孩,小孩要上學,除非我有錢在他學校附近租個房,不然肯定要接送什麼的……”

  小陳説,儘管她想長期在北京發展,但她只有等待。

  對比

  美國人有句俗話:“世上有兩件事你逃不過:一件是死亡,另一件就是繳稅。”俄羅斯人則説,“要像給心愛的女人送花一樣享受納稅”。低稅率、高稅率,累進制、一刀切,各國居民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收又是如何影響他們的生活呢?

  焦點1 低稅率VS高稅率

  低稅國代表

  印度 僅3%民眾繳個稅

  印度人口超10億,但2008年的數據顯示,印度僅有3300萬人需要繳個稅,僅佔人口總數3%。個稅起徵點高是印度納稅的特點。2010財年,印度人均收入為4.6萬盧比,印度稅法規定,男性年收入在18萬盧比(約合2.6萬人民幣)以下,女性年收入在19萬盧布以下,無需繳納個稅。收入從18萬到50萬,稅率為10%;從50萬到80萬,稅率為20%。

  高稅國代表

  丹麥 高稅承載高福利

  丹麥是世界上個稅稅率最高的國家。2009年,丹麥的個稅稅率高達48.7%,與法德等國一樣,高稅收帶來的是“從搖籃到墳墓”的高福利。從嬰兒出生到上幼兒園、小學、中學、大學都免費;人們的生老病死,全部都免費。退休後,也有足夠的養老金維持體面的生活。高稅率讓丹麥很難出現“大富翁”,但也驅使人們為“快樂”工作。

  焦點2 一刀切VS累進稅

  一刀切代表

  俄羅斯 掙多少都交13%

  稅率改革以前,俄羅斯實行7級累進稅率,最低稅率12%,最高稅率為60%,但這助長了偷稅漏稅之風。2001年,在普京的推動下,俄羅斯開始推行13%的一刀切單一稅率,並將個稅起徵點調整到年收入4800盧布(約合1100元人民幣)。這項稅率大獲成功,第二年俄羅斯個稅收入增加了25%。由於這項稅率大獲成功,俄羅斯經驗已經成為許多國家仿傚的榜樣。

  累進稅代表

  美國 納稅大戶皆富人

  2008年,年收入38萬美元以上的1%的人群,繳稅額佔據總額38%。美國的累進稅率非常複雜,徵稅對象分為個人、夫妻、夫妻單獨申報和一家之主申報四種,稅率也根據收入分為10%、15%、25%、28%、33%、35%六種。但眾多低收入者不僅不需要繳納個稅,還能獲得退稅優惠。如2009年,就有47%的美國家庭享受到了政府退稅。本報記者 顏穎顓

  A06-A07版采寫(除署名外)/本報記者 郭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