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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財險無責不賠敗訴 投保者質疑車險無用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05日 12:5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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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9月15日本報刊登的《市民起訴太平洋財險:交了保費卻“無責不賠”》一案中的斯巴魯車主張德坤在2010年11月18日一審獲得勝訴後,今年二審乘勝追擊,再次迎來完勝。昆明中院終審認定維持一審賠償數額,並強調“無責不賠” “按責賠付”係“無效條款”。

  4月29日,雲南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組織在昆保險公司召開了一季度會議。會議中,保險公司代表對“無責不賠”這一條款發表了一致意見,“我們不認為這是霸王條款,起碼不能這麼解釋。”

  開始關心“聲譽風險”

  在會議上,雲南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向媒體公佈了雲南保險業一季度數據。據記者了解,一季度全省實現保費收入69.88億元,同比增長3.8%,增速高於全國平均水平2.13個百分點。累計承擔風險保障2.37萬億元,保險賠付支付18.63億元,同比增長17.17%。積累各類風險準備金475.29億元,較年初增加29.77億元;保險公司資産總額353.8億元,較年初增加22.56億元。新增保險公司分支機構11家,新增保險公司從業人員4701人,保險營銷員達5.22萬人,較年初增加1214人。

  同時,一季度全省産險公司實現保費收入29.94億元,同比增長7.78%,賠付支出9.12億元,同比增長2.59%。全省壽險公司實現保費收入39.94億元,同比增長1.01%;賠付支出5.33億元,同比增長49.29%。

  此外,記者注意到,會議中,各保險公司最關心的就是自身的聲譽風險問題,其中多家保險公司代表都對車險“無責不賠”問題做了自家説明,與此同時,雲南保監局、保險行業協會還邀請了雲南保險知識專家對車險做了深度解讀。

  “無責不賠”合情合理?

  會中,保險公司代表雖然避開了“斯巴魯案”的終審判決,但是卻對“無責不賠”法院判決的係“無效條款”予以否認,指出“無責不賠”條款並非霸王,而是合情合理的。“條款的設立實際上都是在維護客戶的利益。原因就在於,如果車主要求投保保險公司參與了案件,即使責任不在車主,車主來年的保單也得漲價,所以‘無責不賠’是在為客戶節約投保成本。”一保險公司代表指出,對於那些特殊案件,例如對方無償還能力、本車車損較為嚴重的案件,客戶是可以找到投保保險公司獲賠的,所以“無責不賠”這種事實其實並不存在。

  對此,昆明震序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宏雷指出,這樣的説法實際上就是大小案都不想賠,“我這裡的幾個案子不都是對方無償還能力、本車車損較為嚴重的案件,不都沒有賠嘛!《保險法》明確寫出,事故發生後,承保者必須先行賠付,但是‘無責不賠’條款中明顯就避開了這一條,把皮球踢給了客戶,不是霸王是什麼?”

  “我們可以這樣看,A為先行賠付;B為責任認定,正常的車險賠付應該是A+B來完成,但是現在國內的車險把A給抹去了,同時增加了C(事後漲價),在這樣的條款之下,保險公司對於小事故客戶,就拿出C作為擋箭牌,同時還要漲客戶的價!對於大事故車主,他們就抹去A直接拿出B,責任不在你,我們不能賠。”張宏雷表示,保險公司實際就是逃避責任。

  中保協:交強險投保率極低

  會議中,保險公司代表還指出,作為一名車主,實際上發生無責事故後,對方肇事者不賠的很少見,概率也很低。“即使兩輛車都沒保險,事故還不是要解決,賠付還是正常進行。”該代表認為,客戶沒必要為“無責不賠”而過度擔心,畢竟這類事件在自己身上發生的概率不大。

  但記者從來自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數據獲知,2010年我國機動車保有量為20706萬輛,機動車交強險投保率只有49%。機動車中9086萬輛為汽車,其中7164萬輛投保了交強險,投保車損險的有4135萬輛,投保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為5195萬輛。

  對此,太平洋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士認為,從中保協公佈的數據來看,我國機動車保有量中,除9086萬輛汽車外,其餘佔據絕大多數的車輛為摩托車、拖拉機、挂車等機動車輛,共計11620萬輛;在9086萬輛汽車中,投保交強險的汽車共計7164萬輛,其交強險投保率應該達到78.8%。

  但業內人士指出,即便是78%的汽車交強險投保率,那也意味著全國有近2000萬輛汽車沒有購買交強險。換句話説,作為一名車主,在兩次或三次事故中,就有可能遇到一次對方肇事車輛是沒有任何保險的,那作為無責方的客戶,找誰去理賠就是一個實際問題。

  “保險公司所謂的概率不大以及中保協數據,實際上只説明保險公司設立的賠付漲價機制很不科學,這麼多的車輛沒有保險,為什麼?原因就在於買沒買保險差別不大,不買出了事自己賠,買了保險在被告知漲價的前提下,還得自己賠。”該業內人士直言。漲價實際是應該根據一年內賠付的總金額佔投保費的多少或者投保一年內的事故率來操作,而不應有一次記錄來年就給客戶漲價10%-30%,這樣實際也屬於霸王行為。“這麼多的車輛未投保,實際已經説明了變相漲價這一問題的嚴重性。”

  投保者質疑:買車險何用?

  面對官方公佈的機動車交強險投保率只有49%,本報記者對周邊居民、車主做了一個小範圍調查,調查顯示,在得知答案之前,調查對象幾乎對我國交強險投保率的主觀估計都是“90%”以上,甚至“誤以為”是100%,沒有人能夠接受90%以下的實際投保率。

  “不敢相信啊!居然還有這麼多沒保險的車輛,我要是被那些連最基本的交強險都沒有購買的車輛撞了,作為無責方的我們,理賠那不就是一句空話?”豐田凱美瑞車主李先生感慨道。

  同時,記者還了解到,購買交強險的車主中,有很多都曾遭遇過保險公司“嫌貧愛富”的待遇。車主馬女士告訴記者,剛買到新車的時候,跑到保險公司去買交強險,本來還很熱情的工作人員一聽馬女士只有購買交強險的意願,服務態度立馬急轉直下,“我們這裡買不了,你必須去你的4S店購買”。隨後其他保險公司也用類似的藉口給予打發,“或者直接告訴我,單買交強險審核慢,商業保險一買,審核結果馬上就下來。”

  針對此類問題,記者也從業內人士方了解到,由於交強險的費用大都在千元以下,而且交強險中就直接包含不計免賠,保額卻高達十多萬,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的賠付額度大多會超過交強險的投保費用,對於保險公司而言,交強險根本就是賠錢的。

  “我們也想賠,但可能帶來損失”

  “不是我們不願意先行賠付,原因就在於我們這樣做了,但當我們的客戶肇事時,對方保險公司是否也能先行賠付。如果只是我們一家在做,那不是虧大了,換了哪家都不願意先開這個頭。”昆明市一大型保險公司産險部負責人坦言。“除了這一點,在肇事方有保險的情況下,如果只是交強險單一險種,我方車損又超過了賠付資金範圍,那超出部分我方就可能無法追回。所以在多種不確定的情況下,我們還是希望有責任賠付,無責任代位求償。”

  “當然,如果市場環境很好,保險公司、客戶都很誠信,那就是另外一回事,路面上的每輛車都購買保險,出了事故都是兩家保險公司交涉,根據責任賠付,那就好辦多了,可惜在今天的國內車險市場,根本看不到‘誠信’二字,所以現在談廢除‘無責不賠’與‘代位求償權’還很難。”另一家昆明大型保險公司車險部負責人也表示,“説句心裏話,就算我們這些大保險公司願意,那些中小保險公司是否願意?雙方資金實力不在一個層面上,很多問題實際中是很難解決的。”該人士直言。

  如果以後該條款被保監會明令取消,保險公司又該如何面對?多家保險公司車險負責人均表示了自家的難處。“取消後會對我們旗下的車險業務盈利造成影響,我們也要生活啊。”昆明市一中小保險公司車險負責人坦言。

  “影響生存,減少盈利點,在我看來都是推脫之詞,他們實際就是不願失去有理拒賠的依靠,如果無責不賠條款被修改,加入了先行賠付原則,那保險公司無疑就失去了現在拒賠的理由。”張宏雷指出。

  但實際上,即使先行賠付,保險公司也不會損失多少。“先行賠付之後,來年我們可以漲價啊,不僅小額索賠的客戶大大減少,同時還帶來了保費加價的空間。此外,我們的內部數據可以清楚看到,省內3000元以下賠付的車輛案件佔一年內總案件的95%,所以即使廢除了‘無責不賠’條款,保險公司也就是把這剩下5%的大額案件中,提出一小部分先賠罷了,對收益影響是很有限的。”昆明市一大型保險公司理賠部內部職員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