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房價調控目標疑患選擇性失明 二三線城市房價看漲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07日 18: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限字令”患上“選擇性失明” 謹防二三線城市調控被“架空”

  新華網福州4月7日電 (記者 來建強) 從“限貸”到“限購”,再到眼下的“限價”,這一連串“限字令”構成了樓市調控政策的一道風景。然而,近期在部分城市,特別是二、三線城市,房價呈現迅速向一線城市看齊的漲勢。

  限不限購都“齊漲”

  截至今年4月上旬,福州市實施“限購”已滿6個月,但部分新上市樓盤漲勢仍快。在該市城鄉接合部的浦上大道一帶,一些新推樓盤均價在過去半年裏就上漲了1500元左右,以這一帶的新樓盤“金輝天鵝灣”為例,其均價從去年底每平方米1.2萬多元漲至現在的1.35萬元。

  福建省寧德市是位於福建省福州和浙江省溫州之間的地級市,也是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三線城市。記者調研發現,溫州、福州執行“限購”政策,一部分購房需求“被擠出”後便向寧德集結。在該市新開發的東僑片區,多數樓盤均價為每平方米8000元,有的甚至高達1萬元。“在過去半年,寧德城區的房價總體上漲了30%左右。”一家售樓部的經理告訴記者,“從寧德坐動車到福州和溫州都在1個小時之內。在福州還未實施‘限購’前,寧德人喜歡去福州買房,如今,在福州買不了房的寧德人很多只能回來買了。在溫州實施‘限購’前,溫州人就常來寧德炒房,‘限購’後,寧德的溫州‘炒房團’隊伍迅速擴大。”

  業內人士分析,去年下半年以來,“限購”政策在部分一、二線城市開始實施,目前,一線城市房價似乎有所“鬆動”,但多數二線城市房價漲勁仍足。一方面,目前房價已普遍居於較高的價位,小漲幅也能有大漲價的效果;另一方面,市場上流動資金仍較為充裕,投資者實力比較強,提高首付、限制房貸的調控做法實際效果比較有限。

  “眼下正是考驗地方限購政策成效的關鍵時期。”福州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王阿忠認為,在已經執行限購的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仍允許居民再新購一套住房,而且三口之家的小孩若已經滿18周歲,則該家庭成年小孩也可擁有兩套住房,這樣一個家庭實際上可擁有4套住房,顯然政策緊中有松,限購效果有限。

  房價調控目標:是否“選擇性失明”

  新近,一批城市公佈了本年度的房價控制目標。多位受訪專家指出:“各地制定目標只有上限,沒有下限,這極可能加劇市場上關於房價持續上漲的預期。”

  記者在關注一些城市出臺的房價“控制目標”中發現,今年1月底國務院出臺的“新國八條”中就提出,各地根據“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確定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但在已出臺“控制目標”的地方鮮有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為參照。

  各地制定價格控制目標時所採用的基數差異也較大。如上海市、安徽省合肥市等地的控制目標以“新建住房”價格為基準,而蘭州市、銀川市等地則以“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為基準。

  北京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陳國強指出:“以新建住房價格為基準的計算方式包括保障房在內。而保障房價格很低,能夠拉低住房整體價格水平。這意味著商品房的漲價空間就會大幅增加。”王阿忠還指出,要警惕一些地方採取以“限制中心城區”新盤上市或凍結新盤價格等手段暫避風頭,“就像為了完成節能減排指標,直接拉閘限電。”

  對於這些問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表示,按照國家制定政策的初衷,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衡量體系是多元的,一些地方政府對政策的理解顯然有偏差,也不排除“選擇性失明”的可能。

  如何避免二三線城市房價調控被“架空”

  記者觀察到,近年來,一大批資金充裕的一線房地産企業逐步把房地産開發的“主戰場”轉移到了二、三線城市,導致了二、三線城市房地産開發和投資快速升溫。福建是一個典型的以二、三線城市居多的省份,近年來,隨著大量一線房地産企業的紛紛進場,該省房地産在2010年完成投資1818億元,名列全國前茅。

  目前,二、三線城市房價高漲難抑,並呈現向一線城市房價迅速看齊“一線化”勢頭。王阿忠指出,這種“一線化”現象暴露出部分二、三線城市房地産存在過度投資的隱患。以福州市為例,近年來由於房地産市場投資持續升溫,地價飆升,進而又拉動房價迅猛上漲,房地産過度投資比較明顯。

  在王阿忠看來,房地産市場的問題歸根結底是土地問題,只要地價不降,房價上漲的勢頭就很難得到抑制。地價飆升,地方政府仍會有賣地的衝動,開發商也就會鋌而走險以強拆等非法手段得到開發地塊,這樣做還可能激化社會矛盾。

  “新國八條”提出,對未如期確定並公佈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的,有關部門要視情況,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今年兩會的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實行省級人民政府總負責,市縣人民政府負直接責任。對穩定房價、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影響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地方,要追究責任。

  “問責不能浮于表面。在接下來的新一輪房價調控中,各地各級部門應制定詳細的問責機制。”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認為,只有將問責制落實,才能避免調控措施再次被“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