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9日 16: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29日電 中新網房産頻道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通知要求,減免保障性住房租賃手續費。
通知稱,經批准設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記機構在辦理房屋交易手續時,限價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轉讓手續費應在原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範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121號)規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減半收取,即執行與經濟適用住房相同的收費標準;因繼承、遺贈、婚姻關係共有發生的住房轉讓免收住房轉讓手續費;
依法進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賃行為免收租賃手續費;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