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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8日 08: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提要
“非金融機構從事支付業務的普及度越來越高,如何進行管理已經成為一個難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徐孟洲認為,目前購物卡的使用已經越來越普遍,産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所以,政府應當加快立法步伐,將這種涉及支付業務的經濟行為納入法制軌道。但是,對購物儲值卡的治理絕不是金融管理部門僅憑一家之力可以完成的事情,它需要金融、財稅、商務、工商等多個部門形成合力。
江蘇省南京市某事業單位員工陳元(化名)前不久完成了工作調動。本來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他卻有些犯愁,“按照‘慣例’,應該向幫我調動的領導表示感謝。但是,我不知道怎麼表示,才能既表達了謝意,又不給領導帶來額外的麻煩。”
最近,他在一家大型超市購物時發現,超市裏懸挂著一幅特別的廣告,上面寫著“歡迎選購購物卡,面值100元至2000元,送禮實惠又方便”。他頓時覺得找到了救星,立刻買了一張卡給領導送了過去。
當下,各大商場、超市發放的購物儲值卡,不但是許多單位發放員工福利的常見方式,更成為很多人送禮的首選。上周,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網易新聞中心,對2015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94.1%的人使用過商場或超市發放的購物卡。其中,22.9%的人表示“經常使用”。
“購物卡背後牽涉腐敗、金融秩序、稅收法律等諸多問題”
人們使用的購物儲值卡主要來自何處?調查顯示,“單位發放”是首要來源(59.2%);排在第二位的是“他人贈送”(46.2%);“自己購買”所佔比例最小,僅為25.5%。
浙江省杭州市公務員彭曉(化名)入職還不滿一年,尚未轉正的她雖然工資不高,但已經著實享受到了單位的“高福利”。“過年時單位發了好幾張超市購物卡。光是刷這些卡,就可以滿足我幾個月的基本生活需要了。並且,用卡比用現金方便多了。”
“自從有了購物卡,送禮時該給別人送什麼這個問題,也不再讓人感到糾結了。以前送禮時,要是送的東西不合適,那就是出力不討好。現在薄薄的一張購物卡,上面寫著卡內金額,收禮人一目了然,易於接受。”彭曉説。
調查中,57.7%的人認為,購物卡可以避免現金結算,方便了消費者。但同時有80.8%的人擔心,濫用購物儲值卡會助長腐敗。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大旗,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國家對公款購卡現象早就明令禁止,但現在仍然有許多單位、企業向商家大量批發購買這種購物卡,並以“辦公用品”、“生産原材料”等名目為抬頭開具發票報銷。這些買來的卡不是用於員工福利,就是拿來送給“關係戶”,這無疑是腐敗的一個重要誘因。
“購物儲值卡背後還牽涉稅收法律、金融秩序等許多複雜問題。比如,部分單位、企業的購卡資金用辦公經費來報銷或計入生産成本,違反了有關財務管理法規,減少了應納所得稅稅款等。”朱大旗説。
前不久,陳元用購物卡購物後到服務台開發票時,卻被告知發票在售卡時已經開過了,不能重復開具。他很疑惑,“購卡者和持卡消費者往往不是同一個人,不給消費者開發票,很多大件商品的售後服務和保障就很不方便了。再説,買東西要求開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憑什麼拿購物卡消費就開不了呢?”
陳元還發現,隨著購物卡越來越流行,發卡的商場、超市越來越像銀行了。“一般人買卡後都不會立刻花光,這樣一來,就等於把一大筆錢存在那兒。商場、超市可以隨意支配這筆錢,而不用給消費者付任何利息。但是商場、超市畢竟不是金融機構,它們的信用沒有相應的制度擔保,一旦經營出現了問題或者發卡人卷款潛逃,消費者存進去的錢就可能跟著遭殃。”
本次調查顯示,受訪者對於購物儲值卡的擔心還包括:不記名、不挂失,消費者利益難以保護(62.8%);有非法吸收儲蓄之嫌(49.4%);用購物卡購物不能開發票,不利於維護消費者權益(42.6%)等。
針對受訪者的上述擔心,中國青年報記者撥通了國內某大型外資超市購物卡服務中心的熱線電話。最終得到的回復是,購物卡的銷售屬於商業秘密,不方便向外透露。
對於商家不願意接受採訪的現象,朱大旗分析指出,關於購物儲值卡,現在還缺乏明確的法律制度予以規範,對其究竟應如何管理的爭議也較大。由於害怕自己的企業形象受到影響,所以許多商家避而不談。
83.8%的人認為應對發放購物卡加強監管
朱大旗認為,現在社會上廣泛流行的商業儲值卡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類是那些目的商品非常明確的儲值卡,例如公交卡、加油卡、美容美發卡等;第二類是那些目的商品不明確的儲值卡,比如商場、超市發放的購物儲值卡。對於第二類商業儲值卡而言,由於基本上可以和商場、超市內的任何商品進行交換,所以它實際上已經具備了一般等價物的功能,屬於“代幣票券”。
“我國的《人民銀行法》第20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朱大旗指出,由於在實際操作中對“代幣票券”的具體規定很不明確,所以就在一定程度上導致現實中購物儲值卡氾濫且缺乏監管的局面。
調查中,83.8%的人認為,應對商場、超市發放購物儲值卡的行為加強監管。
“非金融機構從事支付業務的普及度越來越高,如何進行管理已經成為一個難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徐孟洲認為,目前購物卡的使用已經越來越普遍,産生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所以,政府應當加快立法步伐,將這種涉及支付業務的經濟行為納入法制軌道。但是,對購物儲值卡的治理絕不是金融管理部門僅憑一家之力可以完成的事情,它需要金融、財稅、商務、工商等多個部門形成合力。
調查顯示,受訪者給出的具體監管建議依次為:儲值卡實行實名制(66.2%);對發放儲值卡機構的資質嚴格限制(64.5%);明令儲值卡消費必須開發票,防止避稅(59.5%);儲值卡應該由商場超市與相關金融機構聯合發放(51.7%); 儲值卡中的資金應該由相關金融機構託管(50.5%)等。 (張銳玨 向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