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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1日 07:2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上海證券報
今年1月26日,國務院公佈了新一輪樓市調控政策(業內稱為新“國八條”)。根據新“國八條”以及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內容,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臺住房限購實施細則。各地也迅速落實有關要求,繼北京、上海、廣州、青島、長春、南寧和貴陽等城市之後,南京、太原、哈爾濱等地的調控細則也于日前出臺。
19日晚,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佈了南京版限購令。即日起,對已有1套住房的南京居民家庭、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
南京市房地産業協會副會長胡光輝認為,南京限購令出臺後,樓市銷量短期內會下降,但上半年房價不會有太大變化。假如金融政策進一步緊縮,房貸政策收緊,銀行對開發商的開發貸款資金也收緊,那麼開發商在兩頭夾擊之下,下半年的壓力更大,開發商可能採取降價謀取銷量。
太原市政府19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將本地樓市“限購令”細化成了11條,其中將限購房屋範圍從“新建商品住房”擴大到“住房”,即購房人購買存量房也將按此政策執行。
“限購令”明確提出,從2011年2月19日起,太原市原則上對擁有一套市轄六區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夠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市轄六區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本市轄六區住房的非本市居民家庭和無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轄六區內向其售房。
記者採訪發現,太原市出臺“限購令”以後,購房二套及以上住房房貸首付比例和房貸利率提高的相關條例給一些囤房者、炒房者帶來資金壓力,他們開始通過房産論壇、QQ群等渠道發佈原價轉讓房屋的相關信息。
與此同時,太原市的房産開發和投資者開始處於觀望狀態,觀望政府“限購令”的執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