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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城市出臺限購細則 南京戶籍市民限購三套房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20日 09:5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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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購房需查戶籍、婚姻證明

  記者19日從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上海已出臺了執行住房限售政策的一系列操作細則。根據細則,購房需查驗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證明資料。

  限購政策

  上海于1月31日出臺限購政策,規定如下:

  在上海已有1套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上海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擁有2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以及不能提供相關個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則暫停向其售房。

  操作細則

  日前,上海出臺操作細則規定:除取得動遷安置房(包括實物安置和貨幣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以外,購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預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房地産買賣合同)時,應如實填寫《購房人家庭成員及名下住房情況申報表》,並在申請房地産預告登記或轉移登記時提交。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應當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在簽訂售房合同、經紀合同時,應當履行告知義務,督促購房人如實填寫申報表,核對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戶籍、婚姻等證明材料,並在申報表中簽署意見和蓋章。

  此外,“對已簽售房合同(包括預訂合同)但不符合住房限售規定、當事人已收到《不予辦理房地産交易、過戶通知》的,房地産企業應當配合辦理解除合同等手續,房地産開發企業不得以違約為由要求購房人(預訂人)承擔違約責任”。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人還強調,對房地産企業違反限售規定從事銷售、經紀業務的,責令限期整改,不良記錄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根據規定,房地産交易中心在受理預告登記時,應當查驗申報表,在受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根據查詢結果及限售的政策口徑,查驗購房人家庭成員戶口簿、結婚證等證明材料,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的,還應當查驗其納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等材料。

  稅收政策

  此外,上海此次還規定,自《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施行之日(即1月28日)起,凡在上海購買住房的,購房人在申請房地産轉移登記時,除按照《上海市房地産登記技術規定(試行)》提交相關文件外,還應當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産稅認定通知書》。

  上海中原地産研究諮詢部經理龔敏認為,目前購房者必須先到交易中心做産權調查,確認家庭成員各自房産狀況後才能確定能否買房;其次,即便買房後要辦理登記,也必須出具稅務機關出具的是否免徵認定書,該認定需15個工作日,“理論上講,目前通過違規操作辦理登記的可能性很小”。

  南京

  戶籍市民限購三套房

  南京市政府辦公廳19日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規定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第三套房,能提供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南京市戶籍居民家庭則限購第二套房。《通知》包括五方面內容十六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限購政策

  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

  房貸政策

  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稅收政策

  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價格規定

  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須明碼標價、“一套一標”;申領預售許可證應當申報價格,且開盤價格應與申報價格一致,申報價格3個月內不得調高,3個月後需要調高的必須重新申報。

  根據《通知》,南京市今年將全面啟動實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規劃(2011-2015年)》。今年新開工建設經濟適用住房600萬平方米、竣工300萬平方米;儲備廉租住房1800套;建設中低價商品房40萬平方米;建設公共租賃住房50萬平方米。

  廣州

  二套房首付不低於六成

  昨日,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新國八條”的“落地”細則,細則規定,外地人2年內納個稅或繳社保累計滿1年限購1套房。在備受關注的限購範圍上,從化、增城兩個外圍的縣級市已經明確,將在細則正式公佈之後納入限購範圍,這也意味著廣州全市十區兩縣級市範圍都將限購。

  限購政策

  限購1套住房:在一定時期內,暫定對在本市(含市轄十區和從化、增城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對在本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機構和個人購買商品住房的,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産登記。對符合《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政府關於加快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意見》有關高層次人才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限購1套住房。

  房貸政策

  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包括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套數認定

  與北京等地以家庭持有房屋套數認定不同,廣州擬繼續採取認房又認貸的方式確定家庭房屋套數。由於“認房又認貸”等於給已擁有兩套住房家庭“賣一再買一”關上了大門,將減少二手市場的流通性,在未來兩三個月內,新增供應中小戶型物業的數量會減少。

  稅收政策

  廣州新政細則中,除了按照中央要求對購買不足5年的物業按照全額徵收營業稅外,還特別強調要加大應用房價評估技術以加強對存量房稅收的徵管力度。這項政策對於二手買家的最直接影響也會是增加購房成本。

  綜合新華社、《廣州日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