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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1月02日 09: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月1日電(記者 張毅)經國務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統一按10%的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佈的《關於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徵政策到期停止執行的通知》指出,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稅率徵收車輛購置稅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後停止執行。
根據財政部的通知,執行了近兩年的汽車下鄉補貼和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從今年1月1日起,也不再執行。
車購稅優惠等政策的退出,説明執行了兩年的一系列擴大汽車消費的鼓勵政策,部分政策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
鼓勵政策拯救中國車市
受全球金融危機衝擊,2008年下半年開始,消費者信心不足、汽車産銷逐月下滑、中國車市出現多年未見的市場低迷。為了抵禦金融危機的衝擊,振興汽車産業,國家推出一系列鼓勵擴大汽車消費的措施。
2009年春節前夕,國務院通過《汽車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並從1月20日開始對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半徵收購置稅。從3月1日開始實施汽車下鄉。之後還推出報廢汽車補貼和以舊換新補貼等多項政策,從稅收、財政等多方面扶持車市、鼓勵擴大汽車消費。車購稅優惠政策從2010年起調整為減按7.5%徵收,優惠幅度有所縮小。
在國家政策刺激下,特別是國家發出鼓勵擴大汽車消費的明確信號,對車市止跌回穩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從2008年下半年開始一路下滑的國內車市,很快走出低谷,並出現持續兩年的井噴行情。2009年,中國汽車産銷超過1360萬輛,同比增長40%以上,一舉成為世界最大的汽車生産國和最大的新車市場。2010年,中國汽車産銷將超過1800萬輛,同比增長32%以上,繼續蟬聯全球第一汽車生産大國和最大的新車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