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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35大中城市平均房價泡沫29.5%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8日 11: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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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網12月8日訊 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主辦的“2011年《住房綠皮書》發佈暨2010~2011年住房形勢與政策研討會”8日在北京舉行。

  會議研討了中國住房發展面臨的現實問題和重大挑戰,分析了2009~2010年中國住房及相關市場走勢,預測了2010~2011年我國住房發展趨勢, 會議正式對外發佈由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完成的國家重大社科基金階段性成果:住房綠皮書《中國住房發展報告(2010-2011)》。

  綠皮書指出,通過對2010年9月全國35個大中城市二類地段(城市一般地段)普通商品住宅集中成交價的對比分析發現,全國35個大中城市二類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平均房價泡沫為29.5%。

  分城市看,泡沫指數最高的前七個城市分別是:福州(0.703)、杭州(0.669)、南寧(0.668)、青島(0.558)、天津(0.542)、蘭州(0.534)、石家莊(0.520)。這些城市的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50%以上。

  泡沫較高,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30%~50%之間的城市有北京(0.496)、深圳(0.485)、武漢(0.481)、長春(0.473)、寧波(0.444)、哈爾濱(0.417)、大連(0.400)、貴陽(0.369)、上海(0.365)、鄭州(0.346)、成都(0.300)。

  存在一定的泡沫,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10%以上30%以下的城市有南昌、濟南、合肥、西安、廣州、昆明、西寧、長沙。

  泡沫較低,泡沫成分佔實際價格比例在10%以內的城市有南京、重慶、太原、呼和浩特、瀋陽、廈門、海口、銀川、烏魯木齊。

  最後,綠皮書指出,泡沫指數的取值在0~1之間,泡沫指數越大,説明該城市房價中的泡沫成分越大。需要注意的是,房價泡沫指數的估計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數據準確性的干擾。而且由於部分城市數據特別是房價數據不完全準確,房價泡沫指數仍有被誇大或縮小的可能。此外,在大多數條件下,不能僅依據房價泡沫大小,去進一步推斷房價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