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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0年11月12日 11: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境外個人只能購買一套自住房,境外機構只能在註冊城市購買辦公用非住宅房
證券時報記者 黃兆隆
本報訊 圍堵熱錢,樓市方面開始行動。證券時報記者獲悉,住建部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的通知》,文件規定,境外個人只能在境內購買一套用於自住的住房,而境外機構只能在註冊城市購買辦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文件要求各地房地産主管部門在辦理境外個人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和房屋産權登記時,除應當查驗《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的材料及驗證購房人持有的房屋情況外,還增設了查驗資質環節,其中包括:有關部門出具的境外個人(不含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超過一年的證明;港澳臺居民和華僑在境內工作、學習和居留的證明;境外個人名下在境內無其他住房的書面承諾。
而在境外機構方面,文件也同樣增設了查驗資質環節。包括有關部門出具的在境內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的批准文件和註冊證明;境外機構所購房屋是實際辦公所需的書面承諾。
文件要求外匯指定銀行在為申請人辦理購房結匯時,應當嚴格審核境外機構和個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對於符合規定的,外匯指定銀行在為申請人辦理購房結匯手續後,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在外匯局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辦理即時備案登記。
據接近國家外匯管理局人士透露,該文件主要為針對目前大量熱錢流入內地樓市,擾亂了現有購房秩序的現象而出臺,從源頭卡住熱錢進入內地的利益訴求。
據了解,此前監管層就曾出臺限制外資購房的措施,但範圍並未擴展到如此之大,也並未如此嚴格下文要求個人限買一套自住住房,更未對境外機構進行專門設限。此次文件出臺,無疑是監管層感受到熱錢推高房價的壓力。
據美聯地産仲介人士透露,該文件將直接對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房價形成衝擊,尤其是對珠三角地區的影響最大。目前,有相當一部分在港資金流入深圳、廣州等地區購房。“部分香港人以註冊公司名義,往往一買就是三四十套,深圳的房價在一定程度上是被上述資金所推高的。”上述仲介人士表示,這部分購買人群中,除了香港本地人,也包括台灣人、外籍人士等,甚至包括從香港繞回內地的大陸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