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陳文輝:規範銀保業務經營

發佈時間:2010年11月02日 15:4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保監會2日消息,中國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日前在湖北對當地銀保市場調研時指出,當前銀保業務經營中存在的銷售誤導、賬外支付費用等問題,侵害了被保險人的正當權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有關市場主體必須嚴格規範銀保業務經營行為;保險監管機構要加強與銀行監管機構之間的合作,通過協同監管等方式,積極整頓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違規行為。

  調研期間,陳文輝到中國人壽十堰分公司人民路營業部、太保壽險十堰中心支公司和平安人壽荊州中心支公司等基層機構,與銀保業務專管員及基層經理進行了面對面交流,並圍繞如何完善銀保業務管理,杜絕銷售誤導,規範銀保業務手續費等問題與有關人員進行了深入探討。

  陳文輝指出,銀保業務作為推動壽險市場發展的重要力量,已成為壽險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根據 “轉方式、調結構、防風險、促發展”的指導思想,各家公司著力調整銀保業務結構,期繳業務佔比不斷提升,産品保障程度逐漸增強,轉變發展方式初見成效。但是,銀保業務多年來的痼疾仍然存在,比如,業務專管員或銀行櫃面人員通過虛假宣傳,誤導客戶;又如,保險公司在賬外向銀行支付額外費用等。陳文輝強調,銀保業務存在的問題,嚴重侵害了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阻礙了銀保業務的科學發展;與保險業轉變發展方式的要求不符,限制了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作用的發揮;更與保險監管部門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監管目標相抵觸。因此,有關各方應高度重視、共同努力,規範業務經營、打擊違規行為,維護好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陳文輝指出,要規範銀保業務經營行為,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是事前做好銷售規範。首先,保險公司要加強對銀保業務管理人員和銀行櫃面人員的教育培訓,使其牢固樹立誠實守信的銷售理念,掌握銀保産品基本特徵,明確銀保産品目標客戶。其次,保險公司和銀行要在銀保業務經營場所加大産品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進行風險提示,使客戶能夠清楚了解産品繳費金額、期限,以及退保可能産生的損失等。二是事中做好客戶信息管理。保險公司應加強與銀行之間的溝通,確保獲取真實完整的客戶投保信息。三是事後做好客戶回訪。保險公司應做到在猶豫期內對全部客戶進行回訪,使客戶能夠明明白白買保險,踏踏實實得保障。四是保險監管機構應加強與銀行監管機構的合作。首先,應切實提高保險公司和銀行對於銀保業務經營的風險意識和風險管控及處置能力。其次,應通過協同監管等方式,加大查處銀保業務違規行為的力度。對於銷售誤導、賬外支付費用等問題,要分別追究保險公司和銀行的責任,並加重處罰力度。